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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讲堂第十六讲——杨春雷讲授法律人的素养
时间:2019-07-29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7月18日上午,学院举办2019学年大检察官讲堂第七讲(总第十六讲)。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以“法律人的素养”为题,为学员和学院教职工带来理论与实践并举、思想与方法兼备的精彩一课。

 

 

  杨春雷结合自己的教学经历与当前检察工作实践,从法律人素养的概念、内涵,中国检察队伍现状,法律人素养的培养途径三个方面展开深入讲解。

 

  杨春雷首先指出法律思维是法律人最应具备的素质,是有别于“自然理性”的一种“技术理性”,是在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指引下,根据当时的法律规范,对进入法律视野的客观事实进行理性思考,运用法律概念、法律术语等法律语言载体进行判断、推理,得出符合法治准绳和法律规范的结论。

  杨春雷接着从内涵、外延详细讲述法律人应该具备的法律职业技能。杨春雷指出,法律人的职业判断力是法律人在法律思维基础上,对案件进行分析、辨别、断定的技能和本领,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核心能力,是解决法律问题的基础。并认为语言表达能力、辩论能力及写作能力、记录能力也是法律人的基本功,需要不断精进提升。法律文书写作就要讲究“四美”,即要做到规矩之美、实用之美、简约之美和精确之美。此外,杨春雷还强调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需要以“善”为基,用“心”坚守。

  杨春雷最后对中国检察队伍现状和法律人素养的培养路径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提出唯有志存高远、坚定信仰,不断提升专业理念、拓展知识眼界、增强实训实战,才能破解难题、走出困境,以法律职业素养书写精彩检察人生。

  学员们表示,杨春雷检察长的讲授丰富精彩,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温度。聆听课程中,更加深刻理解法律人所应具备的职业素养,更加切实感受到只有具备法律人的专业素养才能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本次大检察官讲堂由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主持。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第1期基层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班、第8期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4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全体学员和学院部分教职工共500余人参加听课。

 

大检察官讲堂往期授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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