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学院举办2019学年大检察官讲堂第五讲(总第十四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陈国庆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为题,为学员和学院教职工带来一场理论与实务紧密融合的精彩授课。
陈国庆从当前认罪认罚制度落实情况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系统阐述了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认罪协商的区别,检察机关的调整和应对,深刻剖析了值班律师问题、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量刑建议问题、当事人上诉权问题等,实现了对认罪认罚从宽中检察理论和实务热点的全覆盖。
陈国庆强调,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要抓住契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陈国庆的授课循序渐进、深入浅出,对于深刻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地位与作用等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学员表示,要将今天的所学所思所得,转化为投身认罪认罚从宽检察实践的执行力和工作动力。在互动答疑环节,陈国庆就司法实务中妨害公务适用刑事和解、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以及退赔退赃问题认真解答学员提问。
本次大检察官讲堂由学院院长黄河主持。第5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1期基层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第1期行政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班和学院部分教职工近400人听课。
大检察官讲堂往期授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