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大检察官讲堂举办第二十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题,为学员和教职工带来了一场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温度的精彩授课。
张雪樵首先明确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新时代发展目标。他指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新需求的题中之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检察制度,提升现代化司法履职能力的内在要求。张雪樵随后依次对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的发展思路作全面深入阐释。
张雪樵指出,公益诉讼彰显中国特色,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志性司法制度,也是完善法律监督内涵和构建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阔舞台。发展公益诉讼检察,要把握好诉前干预性、诉中平等性、诉后客观性的三大特征,要处理好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起诉人诉讼职权与诉讼权利义务、公益诉讼与社会组织诉讼政府生态环境赔偿的三大关系。
张雪樵以问题为导向,剖析了民事行政检察现状,强调民事行政检察的发展方向:一是建成一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态,二是探索构建一流民事行政检察运行体系。民事检察发展的三大抓手是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和类案问题监督。行政检察发展的三大新格局是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牛鼻子,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
本次大检察官讲堂由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主持。沙河校区第2期“两高”最新司法解释研修班、第8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2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学院部分教职工近500人听课,香山校区第15期分州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刑事检察领导研修班100余人同步视频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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