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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鉴持衡大讲堂第十九讲:周光权教授讲授客观判断优先与定罪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74日上午,秉鉴持衡大讲堂第十九讲在学院沙河校区开讲。本次大讲堂邀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讲授客观判断优先与定罪。

 

 

  法学是经世致用之学,刑法学的经世致用之处在于定罪和量刑。周光权教授首先论证了刑法方法论的重要性,并从客观性思考、体系性思考和规范性思考三个层面论述了刑法学方法。客观性方法意味着行为没有客观的侵害或危险时无罪,要求定罪量刑时具体考虑造成客观侵害的可能性、程度、对象,法益和客观侵害行为的有无,客观上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有证据证明等因素。体系性方法要求在认定犯罪是否成立时应前后照应,保持刑法解释的体系性、协调性,充分运用体系解释方法,尽力避免不同法律条文之间、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坚守法秩序统一性原理。

  周教授强调,规范性方法旨在深刻洞察法律规范的本意和目的,重点考察行为是否制造了规范所禁止的危险和行为主体是否应对结果负责两个方面。在过失犯中,结果如无法避免,行为人即不应承担过失责任;就认定犯罪中止而言,行为人出于对规范的认同而停止犯罪的则成立自动中止;在量刑方面,如存在超法规的责任排除事由,量刑应当从轻甚至减轻、免除处罚。

  周光权教授举案说理,传授全新刑法方法论视角,准确定性纠违防错,获得学员一致好评。授课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走上讲堂向周教授进一步请教,周教授均认真地一一回应。

 

 

  1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第1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第1期刑事错案防范与纠正专题研修班、第2期电子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共450余名学员参加听课。本次讲座是周光权教授定罪量刑方法论系列讲座的其中一讲(通讯员:李天昊)

 

秉鉴持衡大讲堂往期授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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