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1—2020年检察教育改革指导意见》和《“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文件精神,推动初任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发展,2013年6月2日至8日,学院在沙河校区开办全国初任检察官师资培训班。来自全国检察系统的86名承担初任检察官培训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涵盖了现代教育培训理念、拓展能力训练、初任检察官培训的组织与管理模式、初任检察官培训规律、经典教学方法的技能与运用等多个方面,突出教学方法、技巧、能力的培养、训练及提高。旨在通过培训,使学员具备现代教育培训理念,提高运用现代培训模式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加强初任检察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初任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
培训采取专题讲授、结构式研讨、教学观摩、学员教学课件及教学方法展示与互评等多种教学方式,除了教师与学员之间充分的交流和互动外,学员之间也进行了积极的思想交流和经验分享。学员们在学习和交流中总结了现行初任检察官培训制度、模式、方法的成功经验,也反思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了今后改革发展的方向。培训实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