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4日(周四)——4月6日(周六)放假,共3天。
二、4月3日(周三)、4月7日(周日)均全天上班。
三、学历教育4月5日(周五)的课调至4月7日(周日)。
四、4月3日下班前,请各办公室务必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电源等。
五、学历教育部、总务部等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到位,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六、教职工出行要按规定报告,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