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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讲堂第三十讲——陈国庆: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十大新理念
时间:2021-05-06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4月23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大检察官讲堂举办第三十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围绕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十大新理念为学员和学院教职工带来一场理论与实践紧密融合的精彩授课。

 

 

  陈国庆首先介绍了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刻阐述了刑事检察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重点剖析了杭州网络诽谤案、余金平交通肇事案等热点案件,结合案件传授如何在检察履职中融入“三个自觉”和新时代刑事检察理念。

  陈国庆强调,刑事检察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应当主动结合当前刑事司法的深刻变化,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自觉”。一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要求检察人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要切实增强法治自觉,以更大力度助推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检察官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办案中追求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三要切实增强检察自觉,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要求刑事检察条线高度重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理顺诉侦关系、诉审关系、诉辩关系,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高度重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高度重视实现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有机衔接。

 

 

  听课学员表示,课程内涵丰富,对于深刻理解“三个自觉”与新时代刑事检察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本次大检察官讲堂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杨迎泽主持。第2期分州市院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级研修班、第1期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和学院部分教职工200余人现场听课,第1期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精神研修班约130人在学院香山校区通过视频同步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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