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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讲堂第二十七讲——孙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忠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
时间:2020-12-22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12月3日下午,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大检察官讲堂第二十七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忠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为题,为学员和学院教职工精彩授课。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孙谦向学员分享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都是一件大事。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履行检察机关各项职能的实践中去,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的境界,不辱使命、无愧于时代。

 

 

  孙谦先是全面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接着,按照历史脉络,深刻阐述了法治在中国的缘起和发展,说明法治道路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最后,孙谦结合具体检察工作,指出检察机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责任担当。

  孙谦勉励大家,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全体检察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孙谦的授课高屋建瓴、内容丰富、阐述深刻、逻辑严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现实与意识融汇贯通,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实用性都很强,给参会人员很深的教育和启示。

  本次大检察官讲堂由学院院长邓云主持,邓云要求全体学员要进一步加强对孙谦授课内容的学习,切实领会好、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将学习的收获、心得体会,转化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行动自觉和工作成果。强调学院各部门要把授课内容落实到学院工作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培训班次必修课,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课程和一批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第3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培训班、第10期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民法典专题研修班和学院教师500余人现场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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