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学院举办2023 年春季学期第四次教学会商,党委副书记杨迎泽主持会议。
本次会商拟于 6 月举办的第48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级研修班、第30期援疆培训班、教学实践示范基地青年骨干人才培训班、刑事检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第1期检察机关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机关诉源治理专题研修班、行政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专题研修班、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素能培训班、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优秀青年干警研修班等 10 个班次。各项目组组长就班次特色重点进行汇报,与会人员深入讨论,提出优化建议意见。
学院院长孙勤参加会商,并重点就刑事检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提出要求,强调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是检察官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是学院作为检察教育培训主阵地的重要职能,也是《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赋予学院的工作职责。要按照《检察官教育培训培训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培训目标和要求设置培训课程。要积极联系最高检业务厅讲解司法办案理念、最新法律政策、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有关条线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要深入分析参训学员共性培训需求,合理安排重大疑难案件分析处理技能课程、检察基础理论课程。职业道德培训要注重强化办案纪律教育。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组力量,扎实做好主题研讨、学员问题收集、课程评价等工作,确保培训质效。
学院副院长常艳,教务长,教务部、各教研部负责同志,各项目组成员等在沙河校区现场或通过小鱼易连线上参加会商。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辽宁分院等在线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