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与司法队伍专业化对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培养一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通英语、熟悉涉外、涉港澳检察实务的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员,更好地助推检察系统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批准,国家检察官学院将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开展合作,选拔具有相应资质的检察官和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人员赴香港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将2024年度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条件及范围
(一)招生人数
2024年度拟于内地检察系统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30名和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根据申报者业务水平、科研能力以及语言水平进行综合遴选。
(二)招生条件和范围
1. 法学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必须已经获得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所认可的法学学士或相关学历;
(2)具有三年以上检察工作或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由其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3)法学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和潜力;
(4)语言要求:若申请人所获学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不是英语,则须提交以下任何一种英语能力证明:
- 两年之内的托福(TOEFL)网考97分或以上;或
- 两年之内的雅思(IELTS)成绩6.5或以上。
2. 法学博士研究生:
(1)申请人必须已经获得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所认可的法学硕士或相关学历;
(2)具有五年以上检察工作或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由其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3)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和潜力;
(4)语言要求:若申请人所获硕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不是英语,则须提交以下任何一种英语能力证明:
- 两年之内的托福(TOEFL)网考85分或以上;或
- 两年之内的雅思(IELTS)总分6.5分,各单项成绩不低于6分。
注:大学英语六级(CET-6)/专业英语八级(TEM-8)成绩无法替代上述成绩。申请人需注意托福/雅思成绩的有效期。香港大学不接受家庭版托福(TOEFL iBT)考试成绩。
二、培养方式
(一)学制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一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二)教学
1. 凡被录取的学员需于2024年春季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为期3个月的英语强化学习。
2. 根据香港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法学硕士研究生需在香港大学脱产学习12个月。每年9月初开学,第二年5月底完成考试;法学博士研究生需在香港大学脱产学习 48 个月,或者半脱产学习72个月。课程语言为英文。
(三)学费
学费及在港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自理。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学费约为港币182,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学费约为港币42,100元/年。具体金额以香港大学实际收取为准。
(四)学位授予
1. 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经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批准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2. 法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博士必修课程,按期通过香港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测试、论文开题报告和博士论文答辩,经香港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 法学硕士研究生或法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请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站http:// www.jcgxy.org公告通知栏内下载电子版);
2. 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 完整的学业成绩单(非英文文件应附有正式的英文翻译版本);
4. 英语能力测试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5. 研究兴趣陈述及研究计划(仅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用英文撰写);
6. 《报名资格审查表》内所列明的科研成果出版物等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以附件形式发邮件至国家检察官学院国际合作部,邮件命名为“2024年硕士(或博士)项目+省份+姓名”。邮箱:npc_prosecutor@126.com;电话/传真:010-68897093;联系人:田梦。
(二)资格审查及初试
经国家检察官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联合组织的初试。初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上旬,请参加初试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初试内容为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
(三)网上报名
国家检察官学院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公布通过初试人员名单。通过初试人员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登录香港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对初试合格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