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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检察院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过程中“繁简分流”探索简式合规
时间:2023-12-25  作者: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院 郑 剑  新闻来源:培训部  【字号: | |

浙江省临海市检察院在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过程中,分析发现本地涉案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且法治意识薄弱、管理方式传统、资金实力有限,因顾虑合规伴随的经营风险与整改成本,参与意愿较低。为此,该院积极寻求党委政府支持,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履职站位推动党委政府牵头组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调动全市力量保障合规机制运行,并创新推出简式合规方案减轻企业顾虑负担。

一、突出党委领导,“一体推进”确保工作开展有力。一是突出党委领导。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对企业缺少直接管理职能,与相关企业管理行政机关不存在隶属领导关系,而三方机制的构建需要多家行政机关参与,很难解决机制运行落地过程中的刚性问题。为此,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统战部部长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检察长担任副组长、近20余家行政机关为成员的“涉案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搭建运行平台。设立由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检察机关分管领导组成的涉案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确定检察干警和工商联专职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承担统筹协调、案件流转、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保障机制高效运行。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和行政机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分析研判有关工作,探索推动行业标准建设。三是整合考察力量。在原有市级确定的本地专业人员基础上,通过公开选聘等方式,将本地执业的相关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律师纳入专业人员库,并在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中选聘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在省院的支持指导下,成功组建县级层面中小微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工作提供充足人才保障。

二、坚持能动履职,“简而不偏”保障合规高质进行。一是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规范性”。将涉案企业合规程序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坚持实用导向,出台《关于建立涉案中小微企业简式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配套出台《联络员工作规则》、《评估组织运行机制》等5项工作规范, 探索更适用于县级检察机关层面的中小微企业的合规方案,为企业合规稳步开展提供有效遵循。二是优化考察组成员选任方式,提升工作“专业性”。聚焦随机选任组建考察队伍容易出现的沟通不通畅、业务不熟悉等具体问题,在使用随机选任方式的同时,指定行业主管单位业务负责人作为考察组牵头人,统筹监督考察工作,强化合规过程专业化把关,提升合规考察监督评估报告的质量和公信力。例如该院组织在对某建筑企业开展合规考察时,就指定住建设局业务负责人作为考察组牵头人,紧盯该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漏洞,对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整改计划提出十余处修改意见。涉案企业根据意见,增设合规部、法务部,完善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和台账建设,并主动在财务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等领域拓展了合规建设。二是适当精简考察过程,提升工作“灵活性”。将合规考察需要的第三方组织人员从5人以上压缩到1至3人,创新提出独任制考察方法,进一步释放灵活可能。将考察期限由3至6个月压缩至2至3个月。涉案企业及时合规整改到位的,可随时申请验收。合规启动前已先行整改的,可以补充性考察方式验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破除企业顾虑。例如该院在对一包装企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开展合规工作时,考虑到涉案企业悔罪表现好,案发以后整改措施有力,临海市合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中选任一名专家,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独任的形式完成了考察评估,考察期限也缩短至二个月。

三、锚定“标本兼治”,“共振共赢”深化行业综合治理。一是完善刑行衔接与案后“跟踪”机制,确保持续合规。涉案企业刑事程序终结后,对需要行政处罚的案件,将考察报告副本移送行政机关,建议行政机关将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作为宽大行政处罚的依据,激励企业继续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整改经考察通过的涉案企业,检察机关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高风险重点监管名单,对其设置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在半年后进行专门检查,确保企业“真实整改”。二是深挖数据潜能,激活类案监督效能。以个案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作案模式,借助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破题数据共享,进一步打通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获取数据后,在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上建立模型排查挖掘更多案件线索,精准开展类案监督,力争形成更大范围的规模效应。如该院捕捉到个别企业“围标”、“拢标”背后的行业乱象,开展串通投标类案件专项监督,通过合规工作领导小组获取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业务数据两万七千多条,通过数据应用平台建立模型,初筛数据参与投标20次以上的可疑企业49家,根据企业相关注册地筛选出10余家可能涉嫌串通投标企业,最终移送1条线索至公安,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赖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立案侦查。三是持续延“线”拓“面”,促进行业治理。针对合规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违规风险点及政府监管漏洞,依托领导小组平台优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上报检察专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将问题和整治意见移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让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快速链接,促使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转变。如该院在办理上述通投标案过程中,发现的招投标领域尤其是建筑工程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以本案办理为契机,推动市政府将“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纳入常务会议专项议题,联合工商联、招投标管理中心、行业主管单位修订本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该院还会同临海市建筑业协会,邀请华东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制定《临海市建筑企业招投标合规指引》,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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