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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公诉人的庭前“功夫”
时间:2023-06-19  作者: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魏静雯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功夫要下在庭前”这是我身边资深的检察官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不熟悉案件证据材料和案情,就很难掌握庭上的主动权。公诉人法庭上出色表现,非一朝一夕练就离不开庭前的三种“功夫”

一、慎而审之,练就“纸上”功夫

1.审阅案卷。检察人员对每一起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了解,往往从审阅案卷开始,阅卷需坚持“客观公正、中立全面、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查明案件真相,完整客观地梳理证据,包括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防止先入为主、定位偏颇和司法偏见。

2.审查证据。庭审的实质化展开以牢固的证据审查为基础。检察人员对证据的审查,除了要从整体上着眼于对证据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审查,更要重点关注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瑕疵证据的补强、关键证据的把握。果断排除非法证据,是对前期侦查(调查)行为的刚性监督,更是对后续实质化庭审质证、辩论的充分准备。对于有疑问的瑕疵证据,及时与侦查(调查)人员沟通,并要求补证。同时,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了然于胸,化被动为主动,才能在庭审中做到胸有成竹。

3.制作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每一部分都有其存在的意义,比如“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要求我们核实身份,“发、破案经过”要求说明嫌疑人如何到案、是否可以构成自首,“经依法审查查明”是用法言法语对整个案件事实的归纳和还原,“法律适用”最好能够通过对犯罪构成的分析,写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此的界限,给未来撰写答辩提纲打好基础。

4.撰写“三纲一书”。在开庭前认真撰写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采用换位思考、逆向思维的方法,站在辩护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提前预判,为法庭质证和辩论做好准备。

二、察言善辩,磨砺“嘴上”功夫

作为公诉人,要善于沟通和表达。其一,公诉人对所办案件的审查,应当是亲历性的,从“案卷”证据向“案件”证据拓展,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充分地听取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对于有罪供述,要仔细核对与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反映案件事实,对于罪轻或无罪的辩解,更应耐心听取,往往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就是辩护人在法庭上辩论的焦点。其二,审查阶段尽可能与辩护人多沟通,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也能为法庭辩论做好提前预判。不过,与律师沟通时不宜将自身意见和盘托出,更不宜直接与其辩论。其三,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公诉人应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的机会,与辩方进行信息交流,提升庭审质证准备的充分性。通过意见交换,尽量在庭前会议提前解决证据争议问题、确定举证方式,为正式庭审做好铺垫;通过提前掌握辩方出庭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及时调整和变通答辩策略。其四,把诉讼文书“读出来”。在开庭前通过大声朗读的方式再次熟悉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办案团队内部之间最好能够互相朗读法律文书,以此来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三、正气存内,保持“心上”功夫

中医理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作为一名检察官,心中的正气来自于人民,准确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是我们的职业使命。案件对我们而言,有简单、复杂、疑难之分,但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情。检察办案背后连接着法治,关乎正义,影响着当事人的人生。面对每一起案件,我们都要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去对待,时刻告诫自己务必要把稳正义的天平,让案件无限还原、无限接近事实真相。面对每一次出庭,我们都要以理性、平和、严谨、冷静的心态去看待,始终不忘我们代表国家揭露犯罪、指控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最后,也最为重要,我们要将“讲政治”的理念贯穿于检察办案、日常工作的全过程,杜绝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把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联系起来,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对于可能涉及舆情风险的案件,及时请示汇报,加强自身政治领悟力、执行力,提高接待信访群众的能力。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在开庭审理前可与上级机关充分沟通,询问是否对出庭效果有所批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诉人的成长,离不开“择一事而求极致”的工作态度,离不开成百上千案件的积累,离不开“对法律敬畏、对良知俯首”的坚持。检察工作长路漫漫,吾将上下而求索,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办案、不枉不纵,方能恪守法治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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