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至7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举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行政检察处处长徐全兵、办公室副主任胡文正,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员刘玉生,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院长田凯、党委副书记刘秋香等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来自全国各省市区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领导同志和业务骨干共100人参加培训,河南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34名干警随班参训。
本期培训班是河南分院2016年度举办的第21期培训班,也是河南分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民行特色培训基地后,首次承办由高检院民行厅交办的民行业务培训班。河南省院和河南分院对本期培训班高度重视。河南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副检察长王广军等就办好这期培训班作出多次指示。河南分院按照省院党组的要求,在高检院民行厅的有力指导和省院民行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将本期培训班作为河南分院民行特色培训基地建设一次重要的全面检验和提升机会。精心选配师资,贾小刚副厅长为培训班讲授开班第一课,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多位业务专家先后为培训班授课。针对培训期间高温多雨的情况,精心为学员配备消暑用品、常用药品、新鲜果蔬、雨伞雨具等物品,确保为培训班提供优良的服务保障。培训效果得到高检院领导和参训学员的一致肯定。
本期培训班举办期间,河南分院有关领导专门向高检院民行厅领导和各省市区参训同仁进行汇报、交流和探讨,共同研究河南分院民行特色培训基地的建设方向和发展路径,并形成初步思路和想法,为民行特色培训基地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