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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首期俄罗斯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时间:2023-12-01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国际合作部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有关布署要求和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精神,积极履行中俄检察机关关于科研教学领域的双边协议内容,开展检察人员培训,交流业务经验,提升业务技能,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选派15名高级检察官于2023年11月17日至30日来华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研修活动。

11月18日上午,研修班开班仪式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举行。学院党委书记邓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李新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致辞。

本期研修班是学院在中俄检察机关深度合作的整体框架下首次为俄罗斯检察官举办的专题研修活动,两国最高检察机关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国家检察官学院作为承办单位,在最高检国际合作局的统筹安排下,根据俄方需求制定研修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研修内容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展开,详细介绍了中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新时代“四大检察”职能以及国家司法改革和法治发展近况,旨在通过研修,使参训的俄方检察官较为系统地了解中国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中国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与实践,以及中国检察的特色亮点业务,讲好中国检察机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检察故事。同时,进一步促进中俄两国检察机关以及检察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对彼此检察制度和检察实践的了解。

研修活动采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参访交流以及文化考察等方式进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以及学院各教研部的教师分别为研修班讲授了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法治建设”、“中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理念、原则和职能”、“中国刑事检察制度——改革与发展”、“中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与实践”、“中国反电信诈骗的基本策略:前端防控与综合治理”、“金融领域新型犯罪的法律规制与司法认定”、“虚拟货币犯罪发展态势及司法认定问题研究”、“中国少年司法改革的检察实践”、“新时代中国检察改革”等的专题讲座,并就俄方检察官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为了使俄方检察官对中国同行的业务内容、履职情况及其工作成效有更为直观的了解,学院还组织研修班学员分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天津市检察机关、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参访交流活动。同时,还安排学员专程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就“打击黑客类犯罪”、“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及检务公开”和“检察公益诉讼——沉湖湿地保护”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教学活动。此外,研修班还专门安排中国书法体验课以及赴长城、故宫、前门大街和黄鹤楼等文化古迹的考察活动,使学员沉浸式感受中华文明发展史和几千年延绵不断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为配合学院涉外检察制度比较研究工作的开展,利用此次代表团来访的良好契机,学院还专门安排了一期主题为“中俄检察制度比较”的学术沙龙,邀请俄罗斯检察官以“俄罗斯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俄罗斯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职能和作用”为题作专题介绍,并与学院教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学院副院长徐鹤喃、学院部分教师、内设机构研究人员以及部分学员共30余人参加了本期学术沙龙。

11月29日下午的培训总结环节,参训的俄方检察官对此次研修班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团团长、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国际司法合作总局副局长利特维什科先生代表所有参训学员表达对中方的感谢。他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对此次研修活动高度重视,寄予了很高期望。研修活动内容饱满、组织有序、保障到位,代表团所有成员对研修班的整体工作十分认可。两周的研修使大家了解到,中俄检察制度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些都是未来双方加强合作交流的良好基础。目前,中俄两国的司法制度都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期待未来中俄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能取得更多积极成效。

在随后举行的结业仪式上,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邓云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曹华为研修班学员颁发了“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证书”。

学院副院长朱全景主持研修班开班和结业仪式。国际合作部负责人全程参与相关研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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