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的建设>>党团建设
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有关工作会议和高检院党组会议精神
时间:2022-04-07  作者:  新闻来源:党委办公室  【字号: | |

  3月16日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等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院党委书记邓云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院长孙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院长周洪波、徐鹤喃,党委委员、总务长郑永芳根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紧密结合个人学习情况和分管工作实际先后作重点发言,学院纪委副书记王振平领学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谈心得体会和落实举措。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邓云对大家发言进行了点评并做总结发言。学院领导、四级职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学院要立足主责主业,强化担当,自觉加强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宣传教育,各部室要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领学;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培训教学,教育引导广大学员进一步强化人权意识、以检察履职保障人权;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相关教研部及科研部门要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主动加强对人权事业研究。

  会议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青年干部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真抓实干,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要更加自觉主动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到真学、真思、真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围绕学院青年干部培养,会议强调,青年干部是学院的未来,要高度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使用和管理。组织上要关心关注青年干部发展,发挥好领导干部的榜样示范作用和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积极搭建青年干部成长平台,为青年干部创造更多成长成才的机会,注重让青年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同时,青年干部自身也要积极发挥内因的关键性作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勇挑重担,实践成长。

  围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邓云代表学院党委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突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首先是要高度重视,关键是真正地去学习,要养成理论学习的习惯,不能重业务轻政治,也不能停留在口头,要防止政治学习口号化、走过场现象。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思考、研究的功夫花在平常,特别是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检院党组重要指示精神,要主动关注、及时学习,工作上不用扬鞭自奋蹄,政治学习更要主动自觉;要学用结合,立足学院职责和个人岗位思考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并吸收到教学科研中。要继续坚持好、强化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此外学院各支部、各部室都要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每周至少半天集中学习交流,党委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二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突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按照“培训者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要求,学院教职工首先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要把张军检察长关于融会贯通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方面内容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三是要突出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能力。立足学院,就是要按照高检院党组关于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的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党中央大政方针高度自觉地、自然而然地融入体现到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从而教育引导学员学会在每一次监督办案中去具体贯彻体现讲政治的要求。四是要突出强化领导干部在政治理论学习、运用中以上率下的带头示范作用。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学习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院领导自身做起、带头做起。五是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运用情况进一步纳入教职工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中,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在教学科研中融入政治要求,每次集体备课都要把是否体现讲政治要求作为审核的首要内容、首要环节。

  力学笃行,履践致远。学院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提高学院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自2021年9月起,学院党委建立并实施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始终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内容和党委会的第一项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学习始终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检院党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并结合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任务、学院主责主业、学院实际和各自岗位职责使命,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党委率先垂范,全面深入领会精神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带动学院教职工更加自觉主动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到真学真思真用,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半年多以来,已先后组织学习活动13次,开展45个专题的学习。另外,结合学习内容和学院实际,在参学人员范围及学习形式方面也是灵活多样,既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委会成员的集中学习,也有包含四级职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的“扩大”学习;既有中心组成员领读领学、重点发言学习,也有参会人员集体学习讨论交流,均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公告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预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选题建议征集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2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决算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政法要闻
学院动态
特色讲堂
智库信息
走近校园
学员园地
 
地址:沙河校区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香山校区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京ICP备150564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