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召开部室主任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研究学院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若干规定》精神实质,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要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和高检院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中,把力量凝聚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中。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党章,深刻领会并纳入检察培训课程,确保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会议还通报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反面案例,要求学院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让新风正气常态化、长效化。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河,副院长杨迎泽、周洪波,四级职员、各部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学院纪委书记吕家毅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