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检察官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及《国家检察官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有关要求,您所承担的项目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请合理安排课题研究进度,以按期申请结项。
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预通知如下:
1.如申请结项,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结项申请书2份(原件1份)以特快专递EMS或检察机要方式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部。另将结项申请书、课题最终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学院科研部邮箱。如有发表或出版,请将刊物或著作原件一并寄至学院科研部,并在结项成果中注明。
2.如不能按期申请结项,请提交延期结项申请。
3.未按期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撤项。
联系人:刘雅娟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1733725
电子邮箱:xykyb@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部
附件:《国家检察官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申请书》
科研部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