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研资讯与校园建设>>教研资讯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专项示范班圆满结束
时间:2015-12-14  作者:  新闻来源:学院教务部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公诉技能,提升办案质量,探讨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的认定,有效推进示范基地公诉工作的科学发展,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专项示范班(公诉业务)于20151123日至122日在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潍坊分院成功举办,来自全国29个省(市)的国家检察官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分管公诉工作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156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班主要围绕公诉素能的提升,就刑法理论前沿、疑难问题实务认定、检察改革及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运用等理论与公诉实务技能进行培训,同时对建立学院与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在教学科研、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与发展的长效机制进行了交流探讨。本次培训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董桂文、副院长杨迎泽、纪委书记吕家毅亲临授课,并邀请了高检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光辉、检察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等一批有着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授课。他们结合个人专业法学理论,立足全国乃至国外检察视野以及典型案例,与参训学员就检察业务、相关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培训以专题讲授为主,结合实训演练、研讨交流、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了学员的理论水平及实践运用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与公诉工作做了详细的分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光辉带领学员讨论了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就大数据与检察工作为学员授课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董桂文针对改革背景下检察教育培训的创新发展为学员授课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杨迎泽为学员讲解刑事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与运用


国家检察官学院纪委书记吕家毅给学员解读依纪依规从严治党——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提醒诫勉干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国家检察官学院刑事检察教研部主任朱丽欣带领学员学习《刑法修正案()》,通过宏观解读和条文梳理,对修正案的制定背景和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学习


全体学员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位鲁刚主持下进行了实训演练——法庭辩论


参训学员进行分组讨论


参训学员认真听课


学员代表就如何构建长效合作机制进行了总结发言


  公告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预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选题建议征集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2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决算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政法要闻
学院动态
特色讲堂
智库信息
走近校园
学员园地
 
地址:沙河校区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香山校区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京ICP备150564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