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深刻认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贿赂犯罪的最新情况,准确把握贿赂犯罪的有关犯罪构成和相关司法认定,增强查办贿赂犯罪案件的力度,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0天,即2016年3月16日—3月25日。
学员人数:100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本次培训围绕贿赂犯罪展开,从贿赂案件证据的搜集和审查判断、新型贿赂犯罪的司法认定和贿赂犯罪的查办等方面强化学员对新形势下贿赂犯罪难点问题的把握和认识。共安排8次专题讲授,2次主题研讨,1次案例教学,1次自主选学,1次破冰。
(一)专题讲授
1.立德立规全面从严治党——《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2.错案责任追究与豁免
3.贿赂案件证据的搜集和审查判断
4.贿赂犯罪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5.讯问中的情绪控制
6.新型贿赂犯罪的司法认定
7.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谎言”讯问实务(一)、(二)
(二)主题研讨:
1.转变侦查方式的途径
2.贿赂罪的认定难点及解决对策
案例教学:贿赂犯罪疑难案例研讨
自主选学:我国安全环境变化及应对思考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