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各基层院分管民行检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培训主题与目的
培训主题:民行工作与司法行为规范
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统揽全局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研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探讨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路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领域法律监督职能。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5天,即2016年3月16日-3月30日。
学员人数:188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规范与提升”展开,课程设置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民行检察工作动态”,了解检察改革动态,研判民行检察形势,破解工作难题;二是“民行检察工作规范化”,了解民行检察具体业务的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三是“领导素能提升”,学习党规、心理、领导力建设等课程,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领导素能。
(一)民行检察工作动态
专题讲授:
1. 错案责任追究与豁免
2. 司法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
3. 行政检察监督发展与完善
4. 法制革新——由修复式司法谈起
经验交流:
如何做好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
主题研讨:
基层院民行工作的困难与对策
(二)民行检察工作规范化
专题讲授:
1. 民事执行及其监督
2.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若干重点问题
3. 民事监督案件的受理
4. 民事检察建议及其适用
5.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原理与方法
6. 行政诉讼法基本问题分析
7.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关问题
主题研讨:
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做法与措施建议
(三)领导素能提升
专题讲授:
1. 依纪依规从严治党——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例》和《纪律处分条例》
2. 领导角色与领导能力
3. 领导干部职业形象设计
4. 心理压力应对与情绪管理
自主选学:
1. 我国安全环境变化及应对思考
2. 网球课
五、培训方式
培训以专题讲授为主,辅之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安排专题讲授15次,经验交流1次,主题研讨2次,自主选学2次,学员活动2次,破冰1次。
六、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