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对2015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2015年上半年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全国检察机关培训需求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5年下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一、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2期分州市院副检察长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主题:“检察改革与司法行为规范”。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
培训时间:2015年8月23日—9月1日。
2.第6期分州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主题:“侦查监督工作与司法行为规范”。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分管侦监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6日。
3.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高级研修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对象:职务犯罪侦查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1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举办8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总计:1340人。
第82期为申诉业务。培训主题:“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刑事申诉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80人;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28日。
第83期为申诉业务。培训主题:“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培训对象:省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地市级和基层院从事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的人员以及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入库人员;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23日。
第84期为侦监业务。培训主题:“民生领域立案监督”;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侦监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21日。
第85期为控告检察业务。培训主题:“落实涉访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控告检察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培训时间:2015年10月20日—10月29日。
第86期为公诉业务。培训主题:“大要案公诉实务”;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培训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11日。
第87期为案管业务。培训主题:“案管数据分析与运用”;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案管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5年11月23日—12月2日。
第88期为反渎业务。培训主题:“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反渎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23日。
第89期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主题:“刑事执行监督”;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1月6日—1月15日。
2.第2期经济犯罪案件公诉实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8日—11月17日。
3.第2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实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19日。
4.出庭支持公诉专项技能实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7天。
培训人数:每期50人,共10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2期: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公诉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5日。
第3期: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1日。
5.第2期自侦案件初查与讯问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职务犯罪侦查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9日。
6.第3期刑事证据审查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检察院刑检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8日— 11月17日。
7.第2期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应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28日。
8.第1期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查办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渎检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月13日—1月22日。
9.刑事执行监督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90人,共18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和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第1期:2015年11月19日—11月28日。
第2期:2016年1月13日—1月22日。
10.第1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预防部门业务骨干和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月13日—1月22日。
11.第2期涉检舆情应对与媒体沟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负责网络媒体或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2月21日—12月30日。
12.民行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150人,共300人。
培训主题:行政诉讼法修改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2期: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和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19日。
第3期:培训对象: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6年1月13日—1月22日。
13.第2期贿赂犯罪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反贪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27日— 11月5日。
14.第2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以及分州市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1日。
15.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90人,共18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1期: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刑检部门和自侦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28日。
第2期:培训对象:基层院刑检部门和自侦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5年12月21日—12月30日。
16.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未检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1日。
17.全国检察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培训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两微一端”新媒体运维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
18.开放透明环境下讯问能力的提升培训班
学制4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反渎局局长及侦查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9月22日—9月25日。
19.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检察院分管案件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6日。
20、第2期转变反贪侦查方式专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6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反贪部门负责人及侦查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2日。
(三)人才培养与重点工程
1.主任检察官培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5天。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4期:培训人数:70人;培训对象:全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刑检部门主任检察官;培训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22日。
第5期:培训人数:80人;培训对象:全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主任检察官;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6日—12月30日。
2.第2期教学管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各省教育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暂定分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时间:暂定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第8期全国青年检察官专题研修班
学制15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机关35岁以下青年后备干部,一般应为基层院副检察长、分州市院各部门负责人或省级院各部门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6日—12月30日。
4.第63期“西部地区检察官专业培养工程”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主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培训对象:除新疆、西藏以外西部地区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7日。
5.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检察院调研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8日— 10月14日。
6.高检机关党校班(自主调训)
学制一个月。
培训人数:45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9日—11月17日。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联 系 人:杨蓉
联系电话:010-61731386,13601398003
联 系 人:安阳
联系电话:010-61719305,18612705031
传真号码:010-617312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张薰尹
联系电话:010-68897023,18810647907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13810248521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