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50名检察官培训项目”第四期学员遴选工作于近日顺利结束。经与法方磋商,本期拟选拔10名符合条件的检察官/检察教师参加项目培训。2016年12月13日,高检院政治部通过局域网向高检院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发文,要求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项目选拔。截至2016年12月26日,高检院侦监厅、铁检厅、学院以及天津、吉林等18个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推荐人员参加项目选拔。
经过资格审核,2017年1月4日上午,21名候选人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了项目笔试。1月5日,由法国驻华大使馆、高检院国际合作局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选拔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了面试。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10名候选人入选项目第一阶段的法语培训。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在完成国内法语培训并通过语言测试后,成绩合格者将赴法国继续进行为期6个月的司法培训和实践活动。
中法“50名检察官培训项目” 为中法“百名司法官项目”的延续,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法国司法部合作开展。项目于2014年正式启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分期选拔50名中国检察官/检察教师参加项目培训。项目合作方式继续延用了“百名司法官项目”的模式,旨在培养深入研究法国司法制度特别是检察制度的专家型人才。按照合作协议,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与法国司法官学校为项目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