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国家检察官学院2018年第九次院长办公会立项,地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院内,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2、3号楼墙面工程施工企业。
一、项目概况
本次墙面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墙面粉刷及干挂石材,总施工面积约为12847平米。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有教室、办公室、公共走廊、篮球馆粉刷,2号楼部分公共区域墙面干挂石材。在施工过程中,室内物品不另行搬进搬出,施工企业负责成品保护(学院仅将家具等物品进行集中归拢至房间中间),施工难度略高于普通粉刷工程。施工工期窗口较为固定,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
二、工艺要求
1.室内粉刷采用硅藻泥墙面工艺;
2.主要公共走廊采用可擦洗硅藻泥墙面工艺;
3.部分公共区域(面积约为940平米)干挂石材。
另有三个教室地面本次一并新做,面积为626平米,地砖规格为800*800,需要美缝。本次所有区域均为维修项目,请注意成品保护。
三、招标控制价
141万元整,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四、工期
除3号楼部分房间近期可以施工外,其它区域安排在7月15日开工,8月20日前竣工。其中公共走廊施工时间为8月5日-8月20日。
时间较为分散,请各企业合理确定投标价格。
五、企业资质要求
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为中央政府采购中心定点企业。
六、评分办法
首轮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得分最高的3家企业进入二轮谈判,综合两轮情况推荐中标企业由院长办公会议定。
评分办法:企业资质及业绩占比10%;施工组织占比30%;报价占比30%;施工队伍项目人员组成30%。
由于谈判内容涉及对项目的理解、中标后的实施计划、专业技术知识等答辩,各企业谈判人员必须包含后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更换。
具体评分办法,企业报名时领取。
七、报名要求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采中心定点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时缴纳,评标结束后退还。中途放弃投标、恶意投标及其它违法违纪情况,不予退还。
八、报名及现场踏勘时间
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含现场踏勘,请各企业选派专业人员前来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踏勘。
九、报名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办公楼2124办公室。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6月18日16时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正本与副本不符,作废标处理。格式参照北京市标办模板。
十二、联系方式
张老师---电话:010-61719169
邢老师---电话:010-61719172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