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 国家检察官学院4B及4A西区公寓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 国家检察官学院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家检察官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2.2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筑面积5500平米,151间客房改造,内容涉及内部装饰、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工程及弱电,无消防及主体改造。
2.3项目的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时间为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审计等,参考国家相关规定。
2.5 监理投资预算 / ,资金来源 自筹 。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近 3年内具有已完成的施工合同为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 监理业绩。
3.2本次采购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报名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4.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6-1 9:00:00 至 2017-6-5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
5.文件的提交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6-7 16:00:00 。
6.文件提交方式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涉及评分项目需要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评审前不得开启。企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须密封,现场资格验审。
7.拟定评审时间及地点
拟定评审时间为2017-6-9 10:00:00,地点:国家检察学院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8.评审方式
第一轮依据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排名前三的企业进入第二轮谈判,采购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推荐拟中标企业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老师/张老师/邢老师
电 话: 617191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932010548@qq.com
附件:《评分办法》报名时现场领取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