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0月13日,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主办的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金融犯罪检察业务专题同堂培训班成功举办。来自广东检察机关、公安系统、金融系统及证监系统共91人齐聚一堂共同参加培训。
本次同堂培训的目的是落实最高检关于依法从严打击金融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部署要求。为突出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课程设置上,既有政治课又有以实用实效为导向的业务课。专题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政治课程。紧紧围绕最高检、省院党组对金融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扣金融职能及工作专项,开设完善金融证券检察工作机制,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内幕交易犯罪的要素、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解读、地方政府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上市公司犯罪案件办理疑难问题、洗钱案件办理常见疑难问题、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系列案办案经验分享、私募基金行业监管与刑法规制等课程,旨在提升全省金融犯罪案件办理领域专业基础和技能。在师资选聘上,培训班从理论界邀请北大博导、教授王新(曾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授课;实务界中,针对业务特点,培训班既邀请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三处副处长黄义、揭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黄元师等业务联系紧密、研究能力突出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授课,又在全国范围内邀请检察系统专家授课,有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贝金欣、上海市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陈晨(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院四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陈新、揭阳市院二部主任罗帆帆、深圳龙岗副检察长黄锐意等该项业务行家里手进行授课。在培训形式上,有理论授课、业务讲座,还有跨部门经验交流、指导性案例进课堂等。为尽可能将培训效果覆盖所有参训学员,还专门组织开展业务研讨活动,参训学员结合自身金融司法执法工作和案件办理实践展开热烈讨论,交流学习心得,既启发实务办案也深化理论学习,让学员们直呼“获益良多”。“通过对政策的解读、案例的分析和司法实际中具体问题的讲解,大家充分了解掌握了当前打击经济金融犯罪工作的形势任务和政策导向,有效解决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疑难复杂问题,为今后工作提供了广阔思路,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金融犯罪检察业务专题同堂培训班课程设置合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实践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为我们深入交流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有助于培养共同的法治信仰和价值导向,增进理解和协作。”参训学员如是说。
下一步,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将坚持以检察工作实务问题为基础,以同堂培训为抓手,探索更多融合培训载体,促进法律理念交流融合和知识互补,切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能力水平。
供稿: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