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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沙龙第86期——审查逮捕质效标准重点问题
时间:2026-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7月22日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刑事检察教研部在沙河校区大检察官赠书室举办第八十六期学术沙龙,主题为“审查逮捕质效标准重点问题”。学院刑事检察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薛向楠作主题发言。民事检察教研部主任姜廷松主持。学院副院长、教授徐鹤喃总结点评。学院教师缪树权、朱丽欣、郭云忠、赵培显、韩彬、李政印、邓超与谈。部分专兼职教师参加。

主持

民事检察教研部主任姜廷松主持,介绍本次沙龙选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等背景信息,并介绍本次沙龙主讲、与谈和点评嘉宾。

主题发言

薛向楠教授结合审查逮捕实务案例,对近期发布的《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的新规条文、实务重难点问题展开学习与分享。在对《标准》的出台背景、框架进行简要介绍后,重点围绕捕诉标准混同问题及新规应对,逮捕、不捕案件“质效不高”“不合格”判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交流。通过比较审查逮捕新旧评价标准的差异和反思当前审查逮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薛教授认为,新规最大亮点之一是转变对逮捕质效的评判逻辑,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以往实践中以不起诉、无罪、轻缓刑等后续结果倒推逮捕质量的做法,能够更为客观地评判承办检察官的办案质效。同时也对刑诉法修改拟对逮捕条款作出的完善情况作了介绍,认为后续有必要持续跟踪新规实施情况并及时根据刑诉法修改对新规内容作出衔接调整。

与谈

缪树权教授肯定逮捕质效授课选题贴合实战、案例导入出彩,建议转变条文平铺宣讲模式,聚焦实务问题授课,收集新规评查案例,持续跟踪落地问题完善课程。

朱丽欣教授结合新规分享三点思考:以案释法强调坚持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并重、量刑情节的考量、重罪案件的考量,并就逮捕保障诉讼正常进行功能的定位提出研讨问题。

郭云忠教授结合王玉雷案、盗窃再犯、诈骗改判案例谈实务痛点:基层办案压力大易存错案隐患;事后结果倒推可能难以真正避免,部分检委会委员刻意持少数意见以避责,案件质量评查尺度难把握。

赵培显副教授分享学习体会:新规厘清逮捕与起诉职能差异,回归强制措施本源。同时强调审查批捕环节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全面实现高质效办案要求。

韩彬总编结合新规不捕标准,从刑事实体程序一体化视角解读:三类不捕分别对应出罪、构成要件的证明、特殊预防理论,办案需兼顾刑法与刑诉思维,提升审查质效。

李政印副教授指出逮捕质效标准偏重事后评价,当前批捕程序还存在书面化问题,权利保障不足,缺乏专门救济途径。建议推进司法化改造,疑难案件开展听证,常态化讯问嫌疑人,兼顾公正与办案效率。

邓超老师结合办案实例研讨捕诉一体下批捕功能应如何定位有待明晰,如何区分批捕证明标准和起诉证明标准,有待建立类型化的案例群予以指引。

总结

学院副院长徐鹤喃教授现场作总结点评。徐鹤喃充分肯定本次务实的学术交流,感谢主讲人向楠教授系统解读新规和分享了研究观点,有关要加强对案例的关注和延伸理论研究等观点极具启发性。她指出,逮捕问题的相关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实现创新发展,要厘清逮捕核心功能与检察逮捕权法理属性;针对新规将案件划分为合格、质效不高、不合格的评价,她提出可以结合司法裁量权的基本理论注重“错误逮捕”的研究。她倡议组建课题组,依托典型案例和实践调研,深入逮捕与起诉关系等的课题研究。期刊也可策划组织相关主题研讨,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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