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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沙龙第83期—行刑反向衔接若干重点问题
时间:2026-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6年6月24日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行政检察教研部在沙河校区大检察官赠书室举办第八十三期学术沙龙,主题为“行刑反向衔接若干重点问题”。行政检察教研部副教授祁菲作主题发言。行政检察教研部主任迟晓燕主持。学院院长孙勤总结点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霍丽娜、学院教师温辉、赵丹、郭云忠、杨会新、张薰尹、安阳、张卓琛与谈。部分专兼职教师参加。

主持

行政检察教研部主任迟晓燕主持沙龙并致开场词,详细介绍本次沙龙的举办契机、行政检察业务调整、办案指引等背景信息,并介绍本次主讲嘉宾。

主题发言

祁菲副教授围绕行刑反向衔接中的行刑关系、法律适用开展分享。她结合实务中的具体案例,指出关于反向衔接中行政违法行为的成立,应从构成要件静态角度、证明标准动态角度来认定;关于刑事定罪量刑情节在反向衔接中的适用,认为应从行刑衔接的目的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种类和功能来分析;关于刑事非定罪量刑情节的适用,则要把握是否可能影响后续行政处罚、犯罪认定。她认为价值判断应是法律适用的第一步,要以“三个善于”为找法的基本理念,贯穿法律适用的全过程。如果违法活动落入多部法律调整范围的,既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从一般意义上正确理解上位法、下位法关系,一般法、特殊法关系,也要注意基于反向衔接个案的特殊性存在的例外情形。

与谈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霍丽娜结合办案实务分享经验。她结合案例梳理出三项难点:部分案件存在立法空白,部门管辖权交叉、法律适用冲突,刑事办案情节影响后续行政处罚衔接。她建议补齐立法短板、统一裁量标准,紧扣“三个善于”精准把握处罚尺度,运用大数据统一类案审查标准,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

温辉教授从认识论研讨行刑反向衔接。她指出反向衔接是行政检察三大职责之一,但专责专业仍为诉讼监督。她主张以行政标准独立评判案件,并提议推动行政诉讼监督从事后转为事中,以规范性文件审查附带审查案件为切入点。

赵丹教授就行刑反向衔接困境根源、制裁模式、教学风格转变及授课反思等方面展开讨论,强调应注重体验、操作、感受,注重授课的适应性与引领性相结合。

郭云忠教授对祁菲副教授的分享予以好评,认为在司法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收获颇丰,建议整理成文章甚至专著。同时还交流了教学时间把控的技巧经验。

杨会新教授认为行刑反向衔接的直接目的是织密法网,避免不刑不罚,但与此同时也提供了一个跨部门法的视角。在各部门法越来越精细化的当前,更需要打破学科壁垒,树立整体化、系统化的思维。

张薰尹副教授分享了如何精准把握可处罚性,即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三个因素,合法性是底线,必要性是实质,可行性是效果。

安阳主任围绕行刑衔接中“衔接”的内容属性与法益的关系、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异同、行政法规制公域定位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思考。

张卓琛老师结合审查起诉质效标准与行刑衔接实务发言,建议强化刑事审查与行政追责监督全流程一体化规范履职,并就反向衔接处罚对象问题进行交流。

总结

孙勤院长在总结中指出,本次学术沙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学员提出的实践困惑深入思考,进一步完善课程内容,体现了“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的良性循环。大家围绕行刑反向衔接的重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坚守法治思维,条分缕析,逻辑严谨,既结合案例分析法律规范,也立足办案实践提出改进建议,还开启多元视角引出理论追问,将学术沙龙引向深入。他提出,学院教师要进一步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法理阐释,促进相关理论研究,引导学员树立正确办案理念。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结合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阐释;自觉从强化检察监督,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角度深化对行刑反向衔接的理论研究;结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思考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效果的有效措施。孙勤院长还对进一步提升学院学术沙龙活动的效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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