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13日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政治与检察理论综合教研部在沙河校区大检察官赠书室举办第七十七期学术沙龙,主题为“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解释方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淑珍和学院政治与检察理论综合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王韵洁作主题发言。学院院长孙勤总结点评,副院长周洪波教授主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强和学院教师沈海平、王艳敏、李天昊、王远与谈。部分专兼职教师参加。
主题发言

姜淑珍检察长指出,指导性案例是连接抽象法律逻辑与鲜活司法经验的关键桥梁,核心价值在于提供生动的法律解释方法教科书与司法办案思维校对仪,帮助司法人员掌握文义、体系、目的、社会学等解释方法,统一司法尺度。姜淑珍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社区矫正监督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31号)为例,深入阐释如何运用法律解释方法破解缓刑撤销认定难题,提出基层检察院应树立案例挖掘意识,积极培育指导性案例,审慎创新适用法律,办案中注重展示完整解释过程,让指导性案例成为提升司法能力、传递检察智慧的“硬标尺”,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韵洁副主任以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初衷、实践困境为切入点,提出法律解释方法是作为指导性案例编撰与适用的核心技术要素,是实现“以案释法”、统一裁判尺度的关键支撑。法律解释不仅是单纯的逻辑推演,更是兼具科学性与灵活性的方法论。文义解释是解释的起点,体系解释保障法律体系逻辑融贯,目的解释锚定立法原意、矫正机械司法、探求立法背后的真实意图与社会价值,社会学解释则兼顾社会效果与公共政策。各种方法并非孤立,需严守文义边界,协同适用。
与谈环节,与谈人围绕法律解释方法和指导性案例的相关性、实践应用探索等问题,分享了研究及实践心得和思考。

总结
孙勤院长在总结中指出,本次学术沙龙由学院资深教授、年轻教师和检察院领导、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同场讨论,问题视角更加多元,产生更多观点碰撞和思路启发。大家围绕指导性案例和法律解释问题进行交流,从检察实务到法学基础理论,由经验到思辨,将学术沙龙引向深入,也将推动学院的学术交流更加富有成效。他指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中,要围绕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注重检察官职业素养培育,加强案例教学的研究和运用,引导学员树立正确办案理念,提高法解释能力,始终做到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做到“三个善于”,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