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晚,由图书馆策划承办的第二十三期“阅读时光”晚间沙龙在大检察官赠书室成功举行。本期沙龙主题为“数字时代的刑事诉讼法转型”,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曦主讲,学院教师薛向楠、邓超与谈,学院教授郭云忠总结。三十余名学员参加了沙龙活动。

主讲人郑曦教授围绕“刑事诉讼研究在数字时代的转型”这一主题,结合大数据时代信息权保护的经典著作《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首先介绍了在弱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被广泛应用于刑事诉讼的内在和外在驱动力、存在的风险、表现特征、以及如何规制等(从适用场域、刑事司法领域定罪的问题、当事人权力保障问题等角度);随后谈了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数据安全、数据处理几个原则、数字时代刑事诉讼研究所需要关注的制度、人工智能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协调的必要性等问题;最后,向检察官们推荐了“数字时代刑事诉讼权利的结构变化问题”“人的主体地位问题”“数字时代下刑事诉讼是否有反向工具价值”等论文选题,同时介绍了《数字时代的刑事诉讼变革》等相关书籍。


在与谈环节,国家检察官学院邓超博士从司法实务出发,归结了数字时代科技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刑事诉讼带来几方面的冲击。一是证据结构方面,出现了海量证据和短缺证据的两极化倾向,为办案带来了难题。二是从证据种类上看,涌现了抽样证据、轨迹证据、资金穿透报告、卫星遥感影像图等新兴的证据类型,冲击了原有的法定证据种类。三是证明标准出现了弹性化倾向。推定成为许多刑事案件的证明方式,犯罪构成要件开始虚化,甚至漂移。四是司法权的权力重心在悄然位移。技术性证据的广泛采集应用,带来了侦查权的实质性扩张,需要进一步调适权力之间的平衡与制约。薛向楠副教授首先感谢了主讲人的精彩分享,进而结合日常经历,对应用软件对个人数据信息收集、滥用的现状和风险进行了反思,并对资金分析技术报告、新型数据侦查措施等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和规制,以及刑事诉讼中数据收集与权利保护问题作了思考。


在互动交流环节,学员们与主讲人就“办案检察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关于人工智能的几点困惑”“人工智能究竟能不能做司法主体”“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后,进行阅卷和制作基本审查报告的可能性以及其中的数据安全问题”等话题与主讲人展开探讨。主讲人对大家的问题进行了详尽解答。交流结束后,郭云忠教授对本次沙龙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