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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察权科学有效运行 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第十四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上海市举行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科研部  【字号: | |

  628日至29日,第十四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上海市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背景下的检察权运行,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对本届论坛作出专门批示,要求论坛要注意了解、把握党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工作举措、思路理念,引领方向、统一思想、集思广益,更好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服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出席论坛并讲话。李如林强调,张军检察长的批示为本届论坛以及今后检察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李如林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专门部署。在这一背景下,深入研究依法治国重要力量的检察权科学有效运行问题,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检察权运行还面临诸多理论和实践挑战,党和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许多新的发展机遇。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深化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加强检察权基础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检察权科学有效运行的方式和途径,谋划新时代检察事业的更大发展。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检察基础理论研究,进一步推进检察权运行理论的创新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回应重大理论关切,处理好实践难题,推动检察权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发展。二要开阔视野顾大局,推动检察工作理念创新,发展检察权能运行新思路。树立和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要立足办案谋发展,研究检察办案工作机制,丰富检察制度和机制内涵。要以法律精神为指导,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优化职权配置、机构设置、办案机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传统优势,推进民行检察监督创新发展,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构建刑事执行检察科学发展新模式,实现司法公开智慧化。四要应对挑战重自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要在怎样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上下功夫、做文章,造就理想坚定、能力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出席论坛并主持开幕式、闭幕式和相关单元的研讨。他指出,“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可以解读为一群高级的人在一起讨论一些高级的事,并作出两个基本判断:一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理论乃至检察学正在成为也必将成为法学研究的显学;二是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在深化依法治国背景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检察工作一定不是夕阳产业,而是朝阳产业,定会破解难题,砥砺前行,为法治中国贡献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本届论坛为期一天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检察权运行理念”、“检察权运行实践”、“检察权运行保障”3个分议题,就检察权的配置、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不同检察职能的运行理念与实践、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检察官司法责任制与业绩考核的地方实践、检察权运行的智慧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研讨反映了中国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的发展现状以及所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展现了对我国检察理论体系的深刻思考和对发展着的中国检察实践的深切关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作了“增强检察监督刚性”的主旨演讲,分析了检察监督软性的原因,并从立法角度为强化检察监督开了三个良方:保留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的侦查权;赋予检察监督硬约束力;给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四川大学法学院龙宗智教授针对检察权运行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作用并明确功能定位,增强公共利益代表的理念;二是要突出诉权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建立通过诉权实现法律监督的理念;三是在各项检察职能具体行使中,要坚守法治原则,调整司法理念,树立法律底线、公正底线思维。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在其主题发言“刑事执行检察权运行实践”中指出,刑事执行检察有“六个检察”,即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巡视检察、同级检察、专项检察、常规检察,这六个方面互相配合,相得益彰。成都理工大学司法研究院院长万毅教授认为,检察内设机构应该以案件饱和度为标准,并建议推动检察官行权方式的司法化。国家检察官学院民事检察教研部主任邵世星教授在其主题发言“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权运行机制”中,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内容、权能定位、运行机制、诉前程序等做了全面阐释。学院检察史研究中心主任闵钐作了题为“检察权理论体系中的公共利益”的主题发言,他强调应将公共利益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以“检察官代表公益维护法治”理念为指引,构建我国的检察权理论体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祥青对“206工程的构建要点以及利用系统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的相关办案流程机制进行了介绍。上海市纪委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林立介绍了上海市高级法院利用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防控司法官滥用权力风险、实现放权与监督良好平衡的具体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做会议学术总结。他指出,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并没有改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我们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监察机关的监督也是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与公共利益的代表二者具有一致性。检察院组织法应当对调查核实权作出规定,只有通过调查核实取得证据,才能保证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龚培华做会议工作总结。他指出,本届论坛是新起点凝神聚力、精诚团结的群英会,新时代解放思想、群策群力的问计会,新征程提振精神、砥砺前行的动员会。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出席论坛并致辞。叶青、莫纪宏、宋英辉、王敏远、刘艺等知名专家学者,高检院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地方检察机关领导、检察官法官代表130余人应邀参会。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徐鹤喃出席论坛并主持相关单元,学院科研部、《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相关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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