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学院举办2024年春季学期第七次教学会商,学院院长孙勤主持会议。本次会商拟于2024年9月份举办的第5期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专题研修班(法律适用能力培训)、第2期刑事抗诉案件办理实务培训班、第32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第4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第35期援藏培训班(行政检察业务素能)(西藏分院)、第2期刑事诉讼监督专题研修班(香山校区)、第2期民法典适用疑难问题专题研修班(西藏分院)、陕西省刑事检察业务同堂培训班等8个班次。

参加会商的有关项目组长就教学计划进行汇报,与会人员深入讨论,并就进一步提升教学培训质效提出会商意见:一是提升课程模块设计的科学性和内在逻辑性。项目组在设计教学计划时要提升课程模块与最高检党组有关要求的紧密度,要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有关规定设置教学单元,在教学单元下探索创新适合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的课程模块。其中,课程模块作为教学单元与具体课程师资匹配的切入点,要注重承上启下,体现对政治理论、检察工作大局、具体领域检察业务的把握。二是课程内容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来设置。案例教学要选取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三是在招生工作中要注重提升参训学员与培训主题的适配性,逐步提高精准调训的工作质效;在学员名单确定后精准调研学员培训需求,保证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授课教师有充裕的备课时间。四是引导学员进一步围绕培训主题和培训内容做好培训总结,反思监督办案不足和改进举措。
学院副院长常艳,教务长,教务部、培训部、中检网院办公室、各教研部、交流进修部负责同志,各项目组成员等在沙河校区现场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