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学院举办2024年春季学期第二次教学会商,学院院长孙勤主持会议。
本次会商拟于2024年4月份举办的第3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第5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第1期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研修班、第2期刑事检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第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第2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第1期检察侦查业务专题培训班、第1期检察机关轻罪治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民法典适用疑难问题专题研修班、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实训班、最高检信息直报点专题培训班等11个班次。各项目组组长就班次特色、重点进行汇报,与会人员深入讨论,提出优化建议意见。
孙勤院长认真听取各项目组汇报,并就进一步提升教学培训质效提出要求:一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学院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主渠道,既要传递司法办案理念,也要针对性解答参训学员的实践疑难困惑,引导学员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内涵和基本要求。二是主题研讨设计要有针对性,根据班次主题、培训要求、培训对象,安排适当的主题和分议题,把握好研讨的角度和深度。三是要明确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是资格培训的性质,全面贯彻落实《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完善晋高培训考核设计,并以此探索建立学员学习效果评估方式。
学院副院长常艳,教务长,党委办公室、教务部、培训部、中检网院办公室、各教研部、交流进修部负责同志,各项目组成员等在沙河校区现场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