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学院举办2023年秋季学期第四次教学会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杨迎泽主持会议。
本次会商拟于11月举办的第50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级研修班、第21期全国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第11期全国青年检察人才培训班、刑事抗诉案件办理实务培训班、第2期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专题研修班、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军检公益诉讼培训班、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第2期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第2期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培训班、第1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行政检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修班、公益诉讼检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专题研修班和拟于1月举办的公益诉讼检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等16个班次。各项目组组长就班次特色重点进行汇报,与会人员深入讨论,提出优化意见。
杨迎泽副书记就进一步提升教学培训质效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检察教育培训的要求,适当增加晚时段讲座、沙龙等学员活动,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二是要注重师资与课程的适配性,一方面,要注重师资的岗位职责和课程内容的对应性,另一方面,要根据课程类型、授课形式严控师资数量。三是要注重满足教育培训的实践需求,开展优秀基层检察院现场教学等活动。四是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严肃教学纪律,从严管理学员。
学院副院长常艳,院长办公室、教务部、培训部、中检网院办公室、各教研部、交流进修部负责同志,各项目组成员等在沙河校区现场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