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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2022年秋季学期第二次教学会商
时间:2022-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日、9日学院举办2022年秋季学期第二次教学会商。党委书记邓云、院长孙勤出席,党委副书记杨迎泽主持会议。

本次会商拟于11月中下旬举办的省级院政治部干部处长、检察官管理处长培训班、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民事复查案件初核业务实训班、第1、2期检察机关“三个效果”相统一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培训班、第2、3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第2、3期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第6、7、8期检察业务典型案例专题研修班等24个班次。各项目组组长就班次特色重点进行汇报,与会人员深入讨论,提出优化建议意见。

邓云、孙勤认真听取各项目组汇报,对项目组的课程设计表示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二十大代表宣讲课程的统筹安排,要求项目组与拟邀请的二十大代表就课程形式、授课内容作进一步沟通,课程成熟后可考虑安排为秉鉴持衡大讲堂。二是切实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可以将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的成果和专家师资引入教学培训和课程设计中。三是积极推进学院分院一体化建设,项目组在设计课程、开发师资时,邀请更多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的优秀师资授课。四是精心打造示范性培训班次及精品课、示范课,教研部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观摩。五是教务部要进一步做好培训主题、培训对象相同的系列班次的统筹工作,按照系列班次基本课程单元和框架保持不变、具体授课内容动态调整的原则推进有关工作。六是学员党支部活动要与各班次培训内容深度融合,培训部、交流进修部要督促各项目参与人主动对接各项目组组长,及时确定具体活动主题并体现在课表上。

杨迎泽要求,各项目组要认真落实学院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并按照会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课程设置,持续做好项目化工作。

学院副院长常艳,四级职员应莺,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部、培训部、中检网院办公室、各教研部、交流进修部负责同志,各项目组成员等分别到沙河校区现场或通过小鱼易连线上参加会商。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江苏分院、甘肃分院等在线参会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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