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学院举行2022年秋季学期第一次教学会商,院长孙勤出席,党委副书记杨迎泽主持。
本次会商拟于11月上旬举办的11个班次: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十四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暨法警总队长集训班、指导性案例编写与案例库应用培训班、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高检院青年干部培训班、第1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检察干部轮训班、第1期检察机关综合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第11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第2期检察案件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第1期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各项目组组长主要就班次特色重点汇报,与会人员深入讨论,提出优化建议意见。
孙勤认真听取各项目组汇报,对项目组的课程设计表示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课程作为每个培训班次的必修课。教务部要统筹安排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课程,同时各项目组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至每班次的主题研讨、学员论坛、自学及党支部活动中去。二是要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作为系列班次,加强教学计划制定的统筹工作。三是要扎实组织好主题研讨,一方面项目组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在现有按地域分组的基础上,尝试根据学员的分管(承办)工作、感兴趣的业务专题等分组,最大程度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另一方面要求参加研讨的教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把握正确的研讨方向,做到研讨内容聚焦。
杨迎泽要求,各项目组要认真落实孙勤院长的指示要求,并按照会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课程设置,持续做好项目化工作。
学院副院长常艳,教务长,院长办公室、教务部、培训部、中检网院办公室、各教研部、交流进修部负责同志,各项目组成员等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