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学院2019年第六次教学会商在沙河校区举行。高检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秦海威参加会议,学院副院长杨迎泽主持会议。
会议对第6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2期基层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第1期职务犯罪侦查专题研修班、第1期审查逮捕实训班、第3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研修班、第2期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基层院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班、第5期检察机关党建培训班、第1期西藏和四省藏区政工培训班等9个班次的教学计划会商,并通报沈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兰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普训班等2个委托培训班次的课程安排。
杨迎泽充分肯定各项目组的前期调研和课程设计计划,指出各班次培训需求调研严谨细致,课程内容丰富精准,教学形式灵活多样,体现了很强的专业性。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要深入落实高检院要求,向全体参训学员传达“学员即教员,培训结束后回去开展接续培训、传学讲学”要求,鼓励学员传导式教学,充分发挥学员的培训辐射和教育带动作用。二要继续落实指导性案例进课堂,采用丰富多彩的课程形式将指导性案例融入课堂。三要明确将学员主题研讨分为小组研讨和全班交流两个阶段,前3个课时为小组研讨阶段,每位学员需提前准备200字以上发言提纲;后1个课时为全班交流阶段,由每组选派学员代表汇报本小组研讨情况,项目组组长组织集体发言总结。四要继续探索新型教学形式,如半天的授课可以邀请2-4位教师组合式授课。
院长办公室、教务部、部分教研部、人事工作部负责人,各项目组成员等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