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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2019年第五次教学会商
时间:2019-05-08  作者:  新闻来源:学院教务部  【字号: | |

  56日上午,学院2019年第五次教学会商在沙河校区举行。学院书记王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长黄河主持会议。

   

  王卫东在会议中强调,首先,要将培训班次进行分类,积极向高检院政治部征求意见,加强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其次,对于领导素能班,要将领导力及执行力同业务能力齐头并行,学习参考其他类似项目组的亮点;最后,要注意并体现出学员的职务、职责特点,加强培训针对性,例如可设置一些访谈类课程。

  黄河对项目化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项目组在教学计划设计过程中的需求调研要全面、准确,紧紧围绕组织需求、岗位需求、高检院和学院培训需求及个人需求,梳理整合出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二是项目组组长要担负起“领头羊”的作用,领导好、协调好、运作好、实施好项目化,调动起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项目组要加强与教务部沟通,学习高检院政治部及各业务厅局相关文件,同时教务部要协调好大检察官讲堂等品牌课程,对项目组加强指导和督导。

  会议对“第5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第1期基层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第1期行政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班”“第1期新疆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新疆分院)”“第1期西藏和四省藏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西藏分院)”“第3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内蒙古分院)”“第5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河北分院)”“第5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河南分院)”等9个班次的教学计划进行了会商,对“包头市检察机关综合素能培训班”“乌兰浩特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北戴河办案中心)”“滕州市检察机关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北戴河办案中心)”“延安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培训班(北戴河办案中心)”“雅安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提升培训班(北戴河办案中心)”等6个委托班次通报了课程安排。

  学院副院长周洪波,教务长,院长办公室、教务部、培训部、教研部、人事部负责人,各项目组成员等参加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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