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学院2018年第十二次教学会商在2212会议室举行。学院副院长杨迎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着重研究“第3期新任分州市院检察长培训班”课程设置,然后对“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第1期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培训班”“第1期全国检察机关法律应用培训班”“第3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0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实训班”等6个班次的教学计划依次集体讨论。
与会人员整体认可各班次教学计划设计,为进一步优化培训效果,提出如下建议:结合培训需求反馈,调整授课内容;针对学员结构,完善课程设置;注重经验交流,调动学员参与;突出研讨实效,邀请厅局相关人员参与;根据培训主题,拓展学习内容等。
杨迎泽指出,项目组要充分重视参训学员反馈的培训需求,精心谋划研讨课程参与人员,把握院内教师授课比例和教师授课时间安排,做到重点班次研讨院领导参与、师资配备本院教师优先、课表设置劳逸结合等。项目组设置课程要讲规矩,重实效,尤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凡学院新课必须通过集体备课后才能安排;二是重视学院教师作用,公共课程合理安排本院教师;三是实训教学要注重通过合作授课等形式,培养锻炼本院教师。
教务长,院长办公室、教务部、部分教研部、人事工作部负责人,以及各项目组全体人员等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