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餐饮服务水平,经学院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承包经营我院11#楼餐厅,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概述
学院位于昌平区百沙路9号,该招标项目位于学院新建11#号楼北侧,共一层,实际使用面积面积约1500平方米,设施设备齐全配套,运行良好。
11#号楼餐厅设有:大餐厅1个(约400㎡)、教工餐厅1个(约130㎡)、清真餐厅1个(约100㎡))豪华包房4个(2大2小,共约120㎡)、独立厨房2个(主厨房、清真厨房各1个,共约100㎡)、各种配套房间共计12间。
该餐厅可一次性容纳350人左右就餐,采取助餐形式,每天供应早、中、晚餐。
2、经营设施、设备情况
该餐厅于2009年10月启用,餐厅烹调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房间齐全,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抽排系统等配备高档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就餐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餐饮经营要求,学院统一在学院附近租赁房屋为餐饮公司员工提供住宿(水、电、暖费自理)。
3、学院就餐人员情况
(1)大餐厅主要保障来我院学习的高级检察人才,每期学员在100-200人左右,每期间隔三天左右,伙食标准50元/人/天,经费由学院直接划拨。
(2)教工餐厅主要保障我院教职工就餐,每日就餐人数100-150之间,每日提供早、中餐,餐费17.5元,周一到周五开餐。
(3)清真餐厅主要保障来我院学习的少数民族学员就餐,餐费按50元/人/天计算,经费由学院划拨。
(4)餐厅、包房主要承担宴会保障任务,宴会的时间和标准不定。
4、经营承包方式:该标的餐厅的承包经营方式为承包方提供所有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学院负责物资采购及相关经费(水、电、气)支出。
5、经营承包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须知
(一)相关资质要求:
1、投标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执照,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具有国营餐饮企业性质的单位优先。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央厨房餐饮供应及管理工作经验。在本行业具有相当业绩,年营业额达50万以上,有同时能供应1000人以上配餐经验的单位优先。
3、获得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司优先。获得有区级以上颁发的荣誉证书的餐饮公司优先。
4、投标公司须具有高标准宴会接待的能力和水平,有星级酒店餐饮服务经验的公司优先。
5、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北京市。
(二)投标方需要提交的资料
投标文件含公司简介、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2009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税单、正在服务单位名录、人员配备情况、经营规划以及财务测算、经营项目及主要品种、菜肴质量标准和价格、已服务单位合同、服务承诺、优惠项目等。
三、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设施设备:甲方移交乙方的设施设备,要使用好、保管好,不得转借他人,丢失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2、卫生防疫:承包方所属工作人员和经营的食品必须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全部要求,并承担全部责任,学院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3、清真餐厅:承包方必须认真负责的经营所属清真餐厅,必须配备一名清真厨师。
4、宴会保障:学院由于不定时进行宴会接待任务,标准高、要求严,要及时到位的做好宴会保障任务。
5、其它:
(1)承包经营者不得擅自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经营承包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招标方式
此招标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总务部指定的评标组负责,对各投标单位资信、业绩、措施等综合因素进行议标。
五、发标时间和地点
1、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时间:2010年7月1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7月1日- 7月9日之前,接受报名、现场考察、答疑。
3、接受标书截止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11:00前。
4、评标时间:2010年7月14日开始。。
5、公布结果时间:2010年7月16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招标完成后原额返还,不计利息。
七、中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100000元保证金,合同结束,如无争议,原额返还,不计利息。
八、管理细则及要求
在合同签订中另议。
备注:学院提供厨房及用餐区设备清单另附。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61719590
联系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百沙路9号。
国家检察官学院11#楼餐厅招标评分标准及方法
一、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内部管理(26分)
l 有健全的餐厅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8分)
l 餐厅管理工作有计划,重视宣传工作,有员工培训计划,餐厅管理规范。(7分)
l 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员工的签约率100%。(5分)
l 有节水、节电、节气或其它节约的相关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6分)
2、安全卫生(10分)
l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5)
l 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每天检查餐厅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5分)
3、伙食质量(29分)
l 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的要求。(10分)
l 菜肴品种丰富,高、中、低档搭配合理。(9分)
l 能够做好安全饮食卫生工作,符合卫生监督局的规范标准。(10)
4、服务承诺(10分)
l 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工作人员有酒店工作经验可加2分。(5分)
l 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5分)
5、文明共建(10分)
l 按学院要求,能够实施水平较高的包桌餐饮服务。(5分)
l 提供就餐区环境布置,能够进行营养和节约方面的教育(5分)
6、加分项目(最高15分)
l 近两年有相关院校经营项目每项得1分(须附合同书复印件)。(最高3分)
l 获当地卫生监督部门食品卫生量化等级B级单位及以上称号。具有相关餐饮认证均可获得加分,每多一个加1分(最高3分)。
l 2008后获得区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称号可获加分。每多一个加一分,相同嘉奖可累计。(最高2分)
l 具有酒店、餐厅管理经验可加分,每多一个加一分。(最高3分)
l 配备营养师,负责伙食营养配比,可加2分。具有一级厨师,可加2分(最高4分)
二、评分方法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要求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
评标流程如下:
1、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按照投标顺序依次对投标单位进行质疑,投标单位可以进行答辩、说明,并将相关承诺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3、每位评委综合投标文件和答辩结果,独立评分。
4、综合评分。投标单位得分=总得分/评委人数。
5、评委构成:由 人组成。
6、公布结果。公示一周后签订合同。
国家检察官学院总务部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