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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务研修院代表团来访
时间:2010-11-30  作者:  新闻来源:外事办公室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加强中韩检察官培训机构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并继续拓展今后的合作渠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并应我院邀请,韩国法务研修院朴用锡院长率5人代表团于2010年11月22日至28日来华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访问交流活动。来访期间,学院党委书记刘佑生同志,院长石少侠同志分别会见了代表团。代表团成员为我院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班分别讲授了“韩国侦查过程的影像化制度”和“韩国的信用卡犯罪”两个专题。同时,为进一步探讨中韩两国检察官的培训机制,并相互借鉴先进经验,代表团还与学院部分教师就“检察官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小型研讨。

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会见了代表团一行。孙谦副检察长指出,韩国检察机关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检察官培训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值得学习。希望中韩两国检察机关在检察官培训方面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孙谦表示,中国检察官机关开展国际合作的态度是开放的、真诚的,我们愿与包括韩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司法、执法机关进行多层面、多形式的直接务实合作。我们始终愿意同韩国朋友一道,继续开辟双方检察机关特别是检察官培训合作的新领域,为推进两国司法机关互利合作、深化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作出新的贡献。

韩国法务研修院承担着韩国在职检察官的继续教育任务,是韩国最高的司法培训机构之一,在韩国司法理论研究和司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02年1月,时任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的孙谦副检察长率团访问了韩国法务研修院,并签署了两院间正式的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以互访、互派教师讲学等方式开展两院间的深入合作与交流。自合作协议签署以来,双方每年都会互派代表团访问,或互派教师进行讲学等学术交流活动。这些合作与交流极大的促进了两院间友好关系的发展,对于两国检察官培训机构在理论研讨、实务培训、人才交流等各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中韩两国司法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华期间,代表团还访问了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