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第四组向各位分享自己一点浅薄的学习体会。
接到这次任务时,这个题目就跳入我的脑海,在此之前,我想分享自己对刑检工作的第一感受。我的回答是累,但是经过几年的办案磨炼,我的回答不再是累,而是收获。
关于小我,我把它理解为小视野、小立场。我们在办案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常规或者重复的工作,导致我们的知识结构相对固化,我们看待问题的思路相对僵化。尤其是对于新型犯罪认识不足,导致我们办案遇到挑战。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挑战也同时是丰富我们视野和结构的机遇。因此我们要拓展我们的视野,不能拘泥于小视野。同时小我也可以理解为小立场。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会以事情的难易程度来选择我们的回应方式。对于复杂的,我们常常会以躲避的方式来应对,但是这种处理方式是基于个人立场做出的,这种方式也给常常是给以后的处理带来麻烦。对于简单的,我们可能以惯性办案,忽视细节,导致小案件大隐患。有时我们简单以卷宗数量来确定难易程度,但是我经常发现卷宗数量多的案件反而证据更充分,薄薄的卷宗反而证据更薄弱。因此在审查过程中我会感受到卷宗数量多的所谓的疑难案件实际上就是“纸老虎”。
因此,我们需要拓展视野,以问题为导向,跳出小我。
关于大我,我记得在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其中有一项是英模教育。当时我在聆听一位模范人物汇报时,突然一个想法跳了出来:跳出自己看自己。同样,在检察工作中,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看自己,拥抱大我。后来我又独到苏轼的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其实事情的本质往往被盖上厚厚的多层面纱,但当我们以旁观者的视角来看待我们的工作时,我们会有更多的思路来看透问题的本质。
在这部分我特别想要分享的是,我们如何看待我们和辩护人的关系。在刚办案时,我被传授的观念是,我们要处于高位,在法庭辩论时需要拿出我们的气势。但当我实际办案时,我发现这种观念和做法根本不利于沟通和问题的解决。我通过自己的实践得出的想法是,我们与辩护人要学会求同存异。基于各自职责的不同,我们处于对抗的双方,职责有分工,但目的都是为了查明真相。但是我们与辩护人同时作为社会人存在时,我们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因此我们要培养自己能主动与他们握手的气度,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来面对他们。
关于无我,我把它理解为一种精神品格和精神状态。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曾经以为小小的我与无我是遥不可及的,但是在我看到办案人员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付出的坚毅、奉献,我看到了他们美丽的精神品格。我觉得这也是无我的一种体现。所以,我特别感谢自己在这么多优秀的伙伴中工作,让自己有机会丰富自己的体验。 同时我们不能把自己看得卑微,相信小小的我也有大大的能量。
最后对自己以及各位同仁提出一些期许。北宋思想家张载有四句名言,张载被成为“横渠先生”他的四句名言后被冯友兰先生称之为“横渠四句”。他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希望我们能为我们所生存的时代注入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