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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审视基层院短板弱项,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在新征程上再立新功
时间:2024-05-07  作者: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于波  新闻来源:培训部  【字号: | |

一、如何理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内涵和基本要求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所有司法机关的重大命题。最高检党组强调,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聚焦维护公平正义,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对这个重大命题的解答,就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坚决落实,就是把讲政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监督、每一项履职中,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和检察担当,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我们认识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蕴含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鲜明人民性、“必须坚持守正创新”的价值真理性、“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的矛盾决定性、“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的辩证性。无论是小组研讨和学员论坛,还是集中学习,我们都深刻体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要义是把人民群众作为检验、评判检察办案效果的主体,要在实体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我们认识到,结合基层院工作经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然是基本价值追求,就决不能当作口号喊一喊,也不能只当做一般的事务性工作部署和要求,而是要在检察履职全过程中落实、落细。既要忌“贪大求全”,又要忌“好高骛远”,要善于在“小切口”中精雕细琢出大文章。相对于案件的整体,个案是小切口,“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高质效必须从每一个案件抓起,从每一名办案人员做起。重在“高质效”,但一定落在“每一个”,难也难在“每一个”。高质效的个案不仅是定罪量刑、适用法律准确,这只是办案的基本要求,真正的“高质效”应该是“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不能“结案了之”,也不要用几个法律条文和术语把当事人、申诉人、受害人拒之门外。真正的高质效应该是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情理法统一,把矛盾化解、释法说理、息诉罢访、诉源治理等贯彻到办案全过程。相对于业务条线,重点、亮点是小切口,仅仅做一名“合格学生”是不够的,要做一名“优等生”,可以几门功课拔尖,当然最好是全面拔尖。要是每一个条线哪怕只有点滴一两项工作在全国叫得响、唱得亮,成为本地特色和亮点,汇集起来就是高质效办案的洪流。

二、各地基层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策以及如何寻找、打开“小切口”,做实做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学员论坛中,我们组已展示了各地基层院的工作亮点及部分成效,也提及了些短板弱项,在这里不再赘述。下面我着重总结一下我们组对“小切口”及做实做细“高质效办案”的一些看法、观点和经验。如何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本院特色党建品牌深度融合业务为抓手,充分利用本地优势资源(如红色、自然、生态、文化、历史等资源)打造业务能力、政治能力“双过硬”,检察情怀、家国情怀“双拥有”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是定位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指导检察工作现代化。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发挥政治智慧、检察智慧。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常态化斗争中的“严”不能丢,专项斗争中的依法审慎不能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良法善治。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更新发展理念,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就是守正创新,明确法律监督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安身立命之本,恪守职能边界,遵循司法规律,不“越界抢跑”。针对现实的、普泛性的检察制度、效能突出问题(如“四大检察”中的几个“不”,后述),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使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充满活力。

(四)是树立正确政绩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就是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坚决防止和避免检察履职单纯奔着数据去、奔着考核去。防止和避免选择性地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及因片面追求排名靠前而无谓损耗司法资源,程序空转导致“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实现检察办案的“节能减排”。

(五)是以公正司法维护人民利益为核心目标,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就是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建设。深化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完善检察机关监督协调地方党委执法监督,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和支持增强监督。

(六)是抓住数字化检察发展机遇,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强化检察工作现代化。贯彻贡献发展理念,就是要以切实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要,聚焦影响实施数字战略的“信息孤岛”、“数据壁垒”问题,统筹拖动执法司法机关等开放数据接口,实现共享,在这个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耳聪目明”,才能监督有力。

三、四大检察及检察队伍建设的改进、提升举措

(一)是刑事检察。从这次的核心数据修改看,应追求任何数据“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低越好”工作理念,要符合客观诉讼规律。对于一些“负面数据”,如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也要区别对待,不要轻易“一票否定”。对于办案量较大的基层院,要发挥检察官助理的作用。总之,刑事检察重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以审判为核心实际是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发挥“过滤、把关、证明犯罪”的作用,不设门槛,加强侦查引导及出庭能力建设,重视监督能力。

(二)是民事检察。民事检察“案少线索不多”的现状仍旧存在,“倒三角”式的监督模式决定了基层院办案规模。要加强执行监督,依职权监督,对于“自身能力不足”,有效监督来源于案件深度和广度的提升,还是要想办法多办案。刚性监督手段要落实。

(三)是行政检察。行政检察将是一个潜在的增长点,也是“有力监督”的样版,基层院由于集中统一管理和行政审判级别上调后不变,办案机会较少,要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刑行双向衔接、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多与公益诉讼相结合,把“潜力股”作好“事先投资”。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要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防“野蛮生成”、“无序充滥”、“协商监督”等。

(五)是检察侦查重大案件加大力度,特别是对一些监督效果不畅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加强机动侦查、补充侦查的手段。

(六)是检察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既要抓住班子成员这个“少数”,以表率作用作为激励全院工作的要点,也要抓住普通干警这个“多数“,善于发掘亮点楷模,比如我们桂林市永福县的赖家明同志,十几年如一日地从事未成年人法治宣讲,用其辛勤汗水打造了一个闪亮的品牌,永福县院也因此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受到最高检、自治区的好评表扬,并在全区推广其工作经验。

在新的征程上,就如现在春的节奏,万物复苏、美好向新而生。我们将在检察履职中更加锐意进取,把这次学习与基层工作经验贯通起来,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再立新功,贡献基层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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