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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全力推动队伍建设现代化
时间:2023-06-20  作者: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人民检察院 陈健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方案、优化考核方式方法,以“求极致”精神抓好“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切实做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

一、制定考核制度,着力解决“考什么”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推进。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省院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共性指标及计分规则》《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领导能力,做好全面统筹。二是完善考核制度。结合检察人员考核与公务员平时考核“两考合一”相关要求,上级检察人员考核最新规定,以及本院考核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征求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的意见建议,检察长带头修订完善《麻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方案》和《麻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指标及计分规则》,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得到干警内心认同。三是做实分类考核。按照全面精准、简便易行的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计分规则,区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职责和岗位特点进行差异化考核,切实做到分类施策、精准评价,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二、严格考核程序,着力解决“怎么考”的问题。一是调整计分方式。考核得分由业绩指标得分、共性指标得分、综合评价得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业绩指标占比60%、共性指标占比20%、综合评价占比20%,根据实际得分按比例进行折算,共性指标评价被减分的,分管院领导按50%的分值比例一并减分。二是严格考评程序。研究制定各部门全年目标任务和每月工作计划纳入考核业绩指标,每月通报业绩指标、共性指标、综合评价和加减分项完成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每季度开展全员述职工作,组织干警民主测评、分管院领导点评,检察长进行总结评价,并对下季度及全年工作进行改进谋划。实行逐月累计计分,实时动态排名,以年底时的累计总得分作为全年考核得分,鼓励比学赶超、后来居上。三是激励担当作为。提高加分项分值,信息简报、宣传稿件、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调研论文等被上级采用的,综合评价指标最高可加分至20分。对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以及在各类活动中为院里争得荣誉的干警,当期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或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其年终考核进行加分。

三、充分运用结果,着力解决“如何用”的问题。一是迈大步扣分拉开差距。精简考核项目,将共性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均分为4个大项,每大项25分。加大扣分力度,如在综合评价指标中的宣传工作项目,按照任务数要求,当月少完成一篇扣10分,没完成不得分。着力解决因考核项目复杂、每项赋分较少导致的分难扣、拉不开档次等问题。二是专业化评审区分等次。由政治部、办公室、案管、检务督察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职责范围的考核项目管理工作,年终由考评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结合每月考核材料、责任部室意见及个人现实表现情况,确定得分排名、评定考核等次,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考核工作依规而行,过程公正,结果公平。三是实质性适用树立导向。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升队伍素能的有力抓手,将检察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干警绩效奖金分配、评优奖励、职务职级晋升、干部调整的重要参考,作为奖勤罚懒、赏优罚劣、激励担当、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奖金多劳多得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先进、帮促后进,提升检察队伍管理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考核和干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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