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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适应新时代检察的新要求
时间:2023-06-19  作者: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邹悄晗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很庆幸自己能够得到参加这次培训的机会,短短几日,通过不停地学习和思考,就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同时也找到了今后如何继续提升的方向和方法。无论是老师精心安排的课程内容,还是通过在实训中的锻炼提升,以及在整个过程中受到各位同仁们工作热情和学习热情的感染,都是我这次旅程中非常珍贵的收获。

一、分享

首先与各位同仁们分享一下自己在庭审中的一些经验,尤其是通过这次培训学到的一些新的理解和感悟。

第一,扎实自己的证据审查基础技能。无论是正确地指控犯罪,还是从容应对庭审中辩护人、被告人的“死磕”,只有扎实证据审查技能,在审查起诉环节对于非法证据坚决排除,对于瑕疵证据全部补正,对于不能补正和认定属于非法证据的,要坚决排除。对于因此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也坚决不能带病起诉。让自己移送到法院的全部事实,均有合法、有力的证据作为支撑,全部证据均合法或已经补正,才能在庭审中泰然自若,无论遇到什么“派系”的辩护人均能从容应对。对于没有辩护人,被告人又没有强大的法律理论知识的案件,公诉人对于证据体系的严格要求,也是对我们职责的遵守。

第二,注重庭下与法官的沟通。公诉人的工作不止要体现在庭上,更要体现在庭外。当预判到有疑难、复杂的案件的时候,区分情况,如果是事实、证据体系复杂的案件,可以提前把自己的一些准备材料,比如证据分析清单、资金统计表格等一些有助于法官厘清案情的辅助材料交给法官,帮助其在海量证据中准确锁定关键证据,提升认定事实的效率;如果是法律适用、量刑标准存在问题的,可以准备一些法检的权威案例、提前搜索的判例,甚至是在检答网的回答,都有助于提升观点的权威性,让法官更易接受检察官的意见和思路。

第三,庭审不是斗秀场。这是上官春光老师课上一句对我影响很深的话。这句话不仅是评价辩护人的,也是对于公诉人庭审表现很重要的规范。无论是上官老师关于应对辩护人的课程,还是经验丰富的张文秀主任的分享,都提到了公诉人在庭审中,应当理性、平和,保持理智,注重语言感染能力,注重发言中的人文关怀,树立公诉人可亲可敬的形象。庭审不是辩论赛,也不是斗秀场,不是公诉人展示自己丰富的法律常识和精湛的辩论技巧的地方,我们更主要的任务是指控犯罪、说服合议庭,以及一部分法律宣传、释法说理的职责。我们既不要被辩护人的态度扰乱自己的庭审节奏,大发雷霆、狼狈不堪,也不能咄咄逼人、尖酸刻薄,得理不饶人,反而激起旁听人员对“弱者”的怜悯,我们展现给人们的是公诉人强大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素养,是技能与涵养并重,威严与亲切共存的状态,才能在完成指控犯罪职责的同时,让社会公众愿意接受我们所传达的法治与公义。

二、感悟

新时代法治理念在对整个检察机关指明了工作方向的同时,也为我们新时代检察官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检察官只有更努力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才能在时代浪潮中不落后、不掉队。

第一,要提升履职能动性。无论是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还是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的实施,乃至微罪诉源治理,均需要检察官在工作中,超出常规办案流程之外做一些额外的工作,属于即使不做也不会有责任、做了可能会因为额外的流程差错反而受到负面评价的工作。这就需要检察官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检察的时代意义、具体要求,认识到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以初心与情怀,促能动与担当。在每一个案件实现了的公平正义中,寻找和坚定自己的法治信仰和理想。

第二,主动向新趋势转变。新时代检察官除了要掌握业务技能,更要认真研究检察政策与前沿,精准掌握时代脉搏,时刻学习和掌握新政策,将自己的业务技能与新趋势紧密融合。比如在此次庭审教学中,有同仁和老师提到的“普通庭审实质化”,就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适用率以及速裁程序适用率稳定增长的趋势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逐渐普遍,普通庭审愈加正规,辩护人、被告人的辩护强度和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我们公诉人应该及时意识到这种转变,主动提升相关素能,主动迎合这种转变,及时让自己的能力适应趋势,同时也能够正确看待庭审中日益激烈的对抗,更加理性地对待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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