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北京天高气爽,国检学院满眼金黄。第二期《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专题研修班第八组的同学们,利用周日下午休息的时间,邀请组织员刘兴辉老师参加就《民法典》适用对检察业务的影响和培训期间学习积累的问题,开展全组同学相互交流学习。
首先,刘兴辉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学员管理工作和课程的相关情况,并对同学们参加培训的学习态度和精神风貌予以肯定。来自重庆的学员唐荣,代表八组同学对刘老师带班的辛勤付出,对学院保障工作的到位表示感谢,并将课前准备的案例结合培训内容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
在研讨中同学们提出动物侵害导致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适用问题,刑民交叉程序问题和法院审判和检察监督对证据认定的理念和角度差异问题等等进行交流和研讨。
座谈中年轻同志学习到了富有办案经验的老同志分享的办案心得,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办案经验和知识积累传带给民行新人,座谈会气氛热烈,学习氛围浓厚。同学们在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也收获了同仁之间的友谊。八组同学们还对《民法典》结合检察具体工作开展了激烈地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