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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简介
时间:2019-04-18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国家检察官学院,隶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检察系统的最高学府,是国家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专门机构,是检察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目前,国家检察官学院正按照“一二三六九”的办学思路,紧紧围绕培训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创新型检察官学员为中心,向“中国一流干部培训学院”和“世界一流司法官培训学院”全力迈进。 

  国家检察官学院前身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更名为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再次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创建和发展,承载着中央领导的深切关爱和殷切希望。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先后为原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和更名后的国家检察官学院题写院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届党组和历任检察长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学院的主要任务包括: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市(地)县两级院检察长培训等领导素能培训;检察业务精准化实战化专题培训;青年检察人才、师资培养等专项人才培训;西藏、新疆及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业务骨干培训等。 

  国家检察官学院分为沙河校区和香山校区,沙河校区主要承载检察官分级、分类培训任务,香山校区主要承载检察官国际交流任务,双校区错位发展、互为补充。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校园面积320亩,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有清源、鉴明二湖。香山校区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校园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两校区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运动、健身场所,是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教育培训基地,可同时容纳在校学员900余人。 

  国家检察官学院拥有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57名,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2人,35人具有博士学位,专职教师均具有检察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的经历;同时,坚持“借助外力外脑”理念,聘任87位在政治理论、法学理论、检察实务等方面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为学院的兼职教授。学院着力推动“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教育培训模式,探索实行检察教官制度,聘任117位全国和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为高级检察教官和检察教官,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培训质量效率、提高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国家检察官学院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改革,强化政治培训和突出业务实战培训,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以项目化管理、集体备课、教学会商为抓手,不断深化教师、学员、教材、教法、场景、管理等要素的革新,着力打造科学合理、切实管用的全要素培训体系,在供给侧不断输出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产品,服务保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当前,国家检察官学院已经形成了“大检察官讲堂”“秉鉴持衡大讲堂”两大培训品牌,为学员提供更高端、更权威、更前沿的实务指引和理论解读平台。同时,国家检察官学院正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体化培训,让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同上一堂课,同议一部法,同评一件案”,不断推动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治共识、法治文化、法治信仰。建院以来,学院为全国检察系统培训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后备干部和其他各类人才11万人次。 

  国家检察官学院高度重视法学理论特别是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通过发布年度课题、举办学术沙龙、编报信息要报、筹备高级检察官论坛、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年会、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等,着力推动教学、科研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积极打造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国家法治建设高端智库,不断推动学院智库功能、培训教学功能与检察实务工作的融通融合。学院创办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等学术刊物,在深化检察理论、检察实务和检察改革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理论界、实务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当前,国家检察官学院聚焦世界各主要国家及地区检察文献和检察实务操作,着力打造以各国、各地区检察制度和运行机制比较研究为重点的检察智库平台。 

  中国检察文献中心于2015年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挂牌成立,初步形成集检察图书、检察期刊、检察志、检察年鉴、检察系统内部资料等纸质资源和数据库、公众网络平台等电子资源为一体的资源结构。目前,文献中心可通过信息平台提供检察文献资源服务,包括文献查询、获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文献深度开发特色服务。文献中心同时开展检察系统用户文献查询特点、检察系统个性化服务模式、检察文献计量学等研究活动。 

  国家检察官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瑞典、越南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关、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学术机构之间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包括与相关国家检察官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接待外国检察官和其他司法官员来华访问、研修、考察和讲学;组织中国检察官出国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国际或区域组织、国外司法机构以及学术机构之间开展主题性的国际合作项目等。当前,国家检察官学院不断强化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打造高质量司法官国际交流平台。 

  为有效整合和利用优质培训资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先后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项目、学术研究和交流项目,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水平及层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全国设有30所分院。学院还探索建立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目前已与45个分州市和基层检察院建立相应的联系机制,通过指导开展岗位练兵、深化“送训上门”、加强人才培养、开展专题讲座、探索开展远程教育培训等实现立体化精准培训,探索构建教学和科研成果直接服务于实务办案的检察咨询机制,并不断推动学院与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共同开发课程、开展理论研究,密切检察教育培训与检察实践的联系渠道,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 

  公告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选题建议征集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2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决算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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