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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决定
时间:2017-04-27  作者:  新闻来源:院长办公室  【字号: | |

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定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为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17年~2019年)。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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