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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合作共建:国家检察官学院参训学员走进北大燕园课堂
时间:2026-09-15  作者:  新闻来源:培训部  【字号:大 | 中 | 小】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燕园叠翠,书香致远。2026年9月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第2期新型隐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100名参训学员到访北大燕园,与北大学子共同听取本学期首堂《控辩审实务》课程,聚焦贪污罪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在顶尖法学殿堂碰撞思想火花、共同提升履职办案能力。



《控辩审实务》课程迭代精进,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课程前身是2015年开设的《刑事辩护实务》,由北京大学与北京市律师协会携手打造,聚焦阅卷规范、辩护词撰写等核心环节开展实务教学。历经数年沉淀,2023年秋季学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车浩重启课程并全面升级,正式更名为《刑事控辩审实务》,打造法官、检察官、律师联合授课模式,突破单一视角局限,全方位、立体化拆解刑事司法实务难题。



本次课堂由车浩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最高检“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专家竹莹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张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娄秋琴律师,围绕“罗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从不同履职视角展开深度教学。



开篇由北大学子围绕案件焦点展开激烈控辩辩论,展现扎实法学功底;随后,控辩审三方实务专家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精准剖析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分享实战思路与裁判逻辑;最后,车浩教授提纲挈领,对贪污罪司法认定、控辩审履职要义等核心法律问题进行深化解读,实现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



沉浸式的案例研讨,让参训学员受益匪浅、感悟颇丰。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赵迪谈到,“本次北大车教授教学选取的案例,从犯罪对象所属权认定入手,论述实务中贪污罪与非法采矿罪的区分要点。在新型隐性受贿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新型隐性受贿的权钱交易,往往有多个关联方参与财产转换,多个关联方也均可能与受贿人存在谋利事项或者制约关系,在审查案件时要跳出调查机关的证据链条惯性,更加注重行贿财物实际来源的审查、判定,以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耿雨茜也提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需穿透形式身份实质审查履职权限,精准甄别涉案财物权属与性质,紧扣构成要件,匹配身份、对象与罪名,杜绝机械适用法律,确保定罪量刑精准规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胡博宇对学院精心安排表示由衷感谢,珍惜一线检察官重进校园、走进北大课堂的机会,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下,让学理与实务相得益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王争光也很荣幸赴北大法学院现场聆听业务专家、教授的案例教学,深受启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李彪同样提到,把培训课堂搬到北大校园,与学子们同堂授课,从控辩审三个视角展开对贪污罪主体、客体等犯罪构成要件的讨论,内容丰富,发人深思。

检校合作共建,既能支持高等院校高质量培育法治人才,也可赋能一线检察人员的履职办案工作,引领检察干警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不断提升履职办案本领。下一步,学院将落实最高检进一步创新检校合作方式的要求,立足“三个基地”建设,深化检校合作,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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