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和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文俊畅谈法检一体化培训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在这阳光明媚、繁花似锦的春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的第1期全国法官检察官刑事证据高级研修班,于3月26日在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开班。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官、法官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班次一体化培训,在国内尚属首次。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在开班式上,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明指出,本次培训是全国法官和检察官培训的大胆创新,是对共同培养优秀司法官人才的有益尝试,也是对新时代司法事业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的积极探索。培训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成果,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检察队伍建设。
黄河指出,本期培训班顺利开班,凝聚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期待和嘱托,是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和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两个学院广大教职工盼望已久的盛事。同时,黄河对法官学院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安排表示了衷心感谢。
黄河强调,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司法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官学院和法官学院要共同努力和积极探索检察官、法官一体化培训模式。通过检察官和法官“同上一堂课、同评一部法、同议一件案”,互相切磋交流、取长补短,培养具有共同法治信仰、共同法律理念和共同司法技术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合力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动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本次培训班设置了面向实务、丰富多样的课程内容,如电子数据、物证鉴定、刑事证明等,还特别邀请德国法官专题讲授庭审中的事实认定,这对正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中国检察官、法官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黄河对本次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表示满意,并特别对检察官学员提出要求,希望检察官学员珍惜本次培训机会,多和法官朋友们交流学习,将学之所思、学之所得、学之所获转化为检察工作中的实际战斗力。
据悉,为探索法官检察官一体培训机制,推动具有共同职业理念的司法官培训,经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国家法官学院共同商定,今年上半年共举办两期全国法官检察官刑事证据高级研修班。第一期已如期在法官学院举办,第二期将于4月10日至4月19日在检察官学院举办。第一期培训对象为全国各高级法院及部分中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业务的法官,各分州市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业务的检察官,共105人。培训内容围绕刑事证据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综合采用专题讲授、互动教学、结构化研讨、案例教学、控申论坛、经验交流等教学方式,同时在专题讲授中强调2+1的培训模式,即三分之二时间由教师讲授知识要点,其余三分之一是教师和学员互动,解答学员疑难问题。
开班式之前,黄河和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文俊就两院的战略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开班式由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教务部主任孙本鹏主持,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杨迎泽、教务部负责同志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