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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签署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备忘录
时间:2018-05-29  作者:  新闻来源:院长办公室  【字号: | |

 

  5月2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与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在学院沙河校区签署《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三位一体”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备忘录》。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汤敏、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出席签约仪式。

  黄河院长对汤敏主任、刘青检察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黄河表示,近年来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贵州省院和黔西南州院对人才的渴求情怀、对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令人印象深刻。下一步,希望学院能与黔西南州院按照备忘录列明的合作事项,真心合作、精诚合作,积极推动各项合作事宜落地落实,使得双方互利共赢,共同把黔西南州院打造成为学院未来新一批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样板和标杆。

  汤敏代表贵州省院党组向学院表示真诚的感谢,对黔西南州院表示热烈的祝贺。她说,学院作为检察系统的最高学府,拥有优质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将进一步深化贵州省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必将对提高贵州边远困难地区的检察队伍素质起到深远影响。希望黔西南州院能以此为契机,勇于创新、不负期望、借力发展,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全方位深化合作,真正把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建好、用好,打造成为贵州省检察教育培训的高端平台,努力培养一批有实践、懂理论、会办案、能办案的检察人才。

  刘青十分感谢学院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说,近两年学院通过送训上门,为黔西南州院“量身定制”了6期培训项目,极大推动了黔西南州的检察工作,相信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黔西南州院一定能够围绕“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合作新模式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副院长朱全景主持仪式并与刘青共同签署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构建“三位一体”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实施立体化精准培训、探索开展学用结合的检察实务咨询机制,并在加强课程开发和理论研究工作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学院院长办公室、教务部、科研部负责同志以及贵州省院、黔西南州院有关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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